主题:【原创】工业故事:奇瑞的故事(0) -- 碎片与记录
对于政府有投资的企业,政府当然拥有股东的权力。目前政府在企业中的所有制体现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由中央政府国资委直接控制,现有100多家企业,称中央企业;
第二个层面是由地方政府国资委控制(operate),实质上相当于托管,重大问题——比如说国资的转让售出、重大经营问题(比如追查重大亏损责任人等),中央政府国资委依然要履行其做为全民所有制财产直接体现人(委托人)的责任。而除去特殊与重大的时间外,一般就由地方国资部门负责了,比如说国资的增值保值、经理团队的任免更换等等。
在这第二个层面上,一般的称谓是地方国资委、国资局或者国资投资公司、发展集团以及其他专项投资集团。
第三个层面就是间接持有企业股份,即由大型国有企业持股的一些企业,再持股,再持股,再持股....的企业,他们的国资主体由上一级企业体现,譬如中兴的国资股份,联想的国资股份,甚至华为的国资股份都大概如此。
做为股东,政府当然有权力要求在企业的经营中体现股东的利益。如果不体现国有股东的权利,那才叫做“不是市场经济”! 这位拉罗谢尔的朋友,一直以来表达的唯恐国资托管者体现所有者权力的思想,其实是最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甚至可以说是最反资本主义的。当然,私人资本和国外资本(不管是国外私人还是国外公有)就应该具有所有者权益,在这一点上,您的逻辑已经完全矛盾冲突了。
您看看在您的这一段话里面,把“政府”两个字换成“私人老板”,或者换成“外国资本”,有哪一个地方不通顺?既然都是资本,为什么私人的、外资的就是钱,国有的就没有所有者权力呢?您这个思想,完完全全就是想搞国有资产流失啊!
事实上,近两三年来国企经过几轮改革之后,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政府对国企干预过多,而是国资部门对下属资产运营的监管不足。低价MBO,顾雏军的案子,以及前两天出来的国企领导到澳门赌钱的事情,其要点正是在监管不力上;这就好比说私营老板或者家族打了个盹,让自己雇来的经理人当了老爷,或者私串外人,把家里的里外几间房便宜作价卖了出去。按您的话头,似乎国资都应该扔水里去,谁见了谁检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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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 拉罗谢尔 字554 2007-05-08 12:07:26
🙂我把您这段话的字眼替换一下,您自个看看 6 戛剑生 字926 2007-05-09 09:24:49
🙂李嘉诚和政府技术官僚能一样吗 拉罗谢尔 字183 2007-05-09 09:42:01
🙂政府当然拥有股东的权力
🙂多谢,剑兄严密的逻辑推理 2 拉罗谢尔 字1000 2007-05-09 16:14:21
🙂你始终有一个成见 2 菜刀也是刀 字1776 2007-05-08 19:54:31
🙂我国是党政合一的国家, 1 拉罗谢尔 字1055 2007-05-09 08:52:09
🙂允许私有制发展不代表要终结公有制呀 菜刀也是刀 字2124 2007-05-10 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