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被拐卖的女子可能当时是过得还不错,但
毕竟是被拐卖,是在自己没有选择的情况下
强迫留在那个地方的,时间长了,只好接受
现实,所以可能看上去过得还不错,但心理上
肯定是受到很大的伤害,也可能都忘记外面
原来的世界了,所谓的斯得哥尔摩症侯说的
就是这个。
她们是不是愿意,在当时当地,即便相信
来到的是政府工作人员,也不见得会有安全感,
不见的有机会能唤起她们埋在心底的真实意愿,
只有把她们带离那个环境一定时间,见到自己的家人
亲属,各方面的创伤得到恢复,心理也摆脱阴影以后,
做出的决定才能都说是她们自己真正的决定,无论对
她和她的家人亲属才是公正的。
而她们回去以后,真的觉得要回男方家庭,那肯定是没有人拦她们的,
这点费用,比起给与女方公正,和充分的时间,选择的机会来说,
是应该可以忽略的,无论怎样,女方是最大的受害者,她的利益在
这类事件中是应该最优先得到最充分的考虑的。
而真的是尊重妇女利益的婚姻,一般也是不会受到你所说的
粗暴待遇的,我一个远房乡下亲戚的老婆,当时就是人贩子
带来的,不过是在取得娘家的联系和同意, 并来人商谈之后
才结婚的,这种情况,政府部门一般也不会搞错的, 因为
所谓的去解救,肯定是从女方娘家了解一些情况的。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奴工事件与解救妇女还是有些不同的 豫蒙 字478 2007-06-19 06:46:17
🙂这个老兄有点轻率了 电子赵括 字515 2007-06-19 06:53:47
🙂您说得这些都对 豫蒙 字156 2007-06-19 07:01:31
🙂即便按照你说的
🙂多说几句,解救的情况是这样的 豫蒙 字1950 2007-06-19 10:32:38
😠关于西南山沟的农村女子,老兄这样说不大合适吧! 2 夜月空山 字628 2007-06-20 21:37:42
🙂还是那句话 【子衿】 字651 2007-06-19 11:47:25
🙂我们都赞同给妇女选择权 豫蒙 字880 2007-06-19 1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