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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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恕我直言

拟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根本不具备实际的操作性。

这么说吧。换了我是这个警察,我为了不“渎职”,我慢慢查好了。我打算进行以下步骤:

1、向派出所领导汇报,请示应该如何处理;

2、我打了所领导手机,提示音是“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为了提高效率,我给所领导发了一条短信息,尽可能言简意赅地报告了情况。(为了不使领导误判,这条短信内容输入大概是5分钟吧)

3、输入短信后,我打算联系本区民政局。但是我不知道区民政局的电话,我首先要拨打114询问。

4。记下查到的区民政局电话,忙音。

5、连续拨打,通了,由于我不知道具体分机号,转人工服务。

6。接线员说“我们是总机,请拨××××分机,找×××查询”。这是一种情况,当然,总机直接转拨也是可能的,但是为了在这个分机无法拨通情况下我可以跳过总机直接拨打,我向总机询问了分机号。

7、完全有可能经过几次辗转,分机拨通,对方帮助查询,结论--我区无此人婚姻登记。

8、本区此人未登记,难道就足以证明其不是夫妻关系了嘛?出于高度的负责心,显然不能,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在本市其他区县登记结婚嘛,当然,本市公有区县十个以上。

9、理论上首先应该排除当事人在本市结婚的可能性,但查十几个区县民政局显然太耽误事。所以,经验丰富的我决定,鉴于当事人是外来务工者,冒一次险吧,直接找其家乡民政局查询。比如A省B市C县。

10、我忽然发现,我根本不知道A省B市C县民政局的电话,于是,我打了个电话给本市民政局,请其帮我查一下,在查的同时,我决定双管齐下,自己也查。

11、好不容易我终于问到了A省B市C县的区号,打当地114。

12、转啊转啊转啊转,终于A省B市C县民政局告诉我,当地无此人婚姻登记记录。

13、这就能证明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吗?常识告诉我,鉴于当事人是外来务工者,流动性较大,完全有可能在其他城市登记结婚。

14、但是,来不及了,还是向当事人在本市暂住地的邻居打听的。令人迷惑的是,所有邻居都告诉我,他们是夫妻。

15、是,还是不是?这是个问题,我彻底迷惑了。于是,我决定丢硬币,国徽是夫妻,面值不是夫妻。结果是夫妻,就这样吧。就算他们是夫妻吧。(这段是我恶搞了)

16、当我很负责地做完以上一系列考证工作,来宣布我的调查结果的时候(其实我还是难以确定他们究竟是不是夫妻),医生告诉我,孕妇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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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的情节也有可能有其他演化或者简化,但大致不会差。事实上即便以再不“渎职”的态度去进行考证,只要当事人一口咬定自己是夫妻,都很难完全认定其真伪。难道不是吗?

而即便这种仍然无法确定的调查仍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而孕妇,很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死亡了。我究竟是算是“尽职”还是“渎职”?

请在此恕我直言,你大概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而我做过。所以很遗憾,我只能说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无以得罪,言语唐突请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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