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南开大学平安夜砸别克事件-确实应该“保护”富人了! -- w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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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后来的别克(津HF9556)向右变速运动,与一个骑自行车的女生相撞,自行车在别克尾部靠近后门处划了一条长约15厘米左右的痕迹”如果这个描述没什么问题的话,在校园内,机非混行道路上,该车主负全责。这车主估计是脑子有问题,居然还想讹诈对方,这不是找死吗。校园不属于公共道路,交警没有执法的权力,只能给出调解意见,那么根据该车主的背景,走正常渠道解决,学生吃亏的可能性比较大。从这个事件里看,学生的行为还是有效的,至少以后在学校里开车的家伙会小心一点,可以有效的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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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义的铁拳下瑟瑟发抖,号啕大哭的“高……人”? 大洋芋 字0 2007-12-28 21:28:29
🙂津HF9566,那位朋友查下这车的背景 云台峰上的123 字0 2007-12-28 18:28:33
🙂整个事件中警察的处理办法很妥当 1 Alarm 字561 2007-12-28 18:18:38
🙂这车主就是自找的,活该
🙂看不出这个“妥当”在哪里 2 汶水 字277 2007-12-28 23: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