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节见闻】2008,浙江小老板们的烦恼(二) -- 月色溶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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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拿50%的钱(一般法院判决时的赔偿费用和拖欠民工的金额相差不会太大),就太过了。这是帮谁维权啊?只是另一群对民工的吸血虫。
当然,有这些人的存在客观上对提高整体民工的利益有好处,但据此拔高这些律师的道德水平,就不必了。
真正解决的办法是法院提高赔偿金额里律师费用的比例,律师按法院判决的律师费用收费。这样,企业主就不会再拖欠工人应有的收入,工人有维权的积极性,律师也不用赚昧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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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同意不过了。 大德 字62 2008-02-16 04:11:13
🙂广东一带的很多台商厂,很多已经关门,搬到越南或者东南亚去了 2 坐看风起云涌时 字828 2008-02-13 21:41:48
🙂商人的特点就是花钱时炫耀,谈起生意来哭穷。这个很典型。 6 送花 字336 2008-02-13 09:59:52
🙂律师做维权的案子是好事
🙂太祖英明。。。 1 大大的熊 字16 2008-02-13 10:19:21
🙂不是你的东西你本就不该拿 4 纹石 字343 2008-02-13 09:49:44
🙂花.... 大大的熊 字0 2008-02-14 20:20:50
🙂真巧,今天刚和一个国内来的朋友聊起这个劳动法 3 坐看风起云涌时 字438 2008-02-12 19: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