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求助】认识四个星期的女孩,已经决定娶她了。行么? -- 毛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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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的时间不算太短,不过在我看也实在不够长。正如大懒虫MM说的,锥子兄现在很可能还沉浸在突然间“他乡遇故知”的情况里。这4周时间里,净顾着表现自己的和发现对方的闪光点了,还没顾得上计较彼此不足之处。毕竟人无完人哪。我个人跟朋友交往的经历中也有这么一回,区别在于我那一段是纯粹关于友情。我那个哥们儿在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也是发现共同点多得不可思议,很快我们就成了铁磁,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这样子过了一年多,然后突然就毛病都来了,隔阂了不少。又过了两年经历多了才又变回铁磁关系。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婚姻上恐怕就没有那么美好的结局了。
楼下女神MM的同居建议,如果能够接受的话,倒也是个选项。很多时候,毛病不是体现在大是大非上,而就是日常小事上。
这个情况,除非一方或双方都急着结婚,稍微等等还是比较稳妥一些吧。
鲜花祝福锥子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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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建议请锥子一定看并记住 物格修齐 字0 2008-03-16 14:05:57
😄恭喜啊! 1 端娘 字343 2008-03-16 11:11:33
🙂我觉得4周时间已经够了 1 木鹿大王 字168 2008-03-16 10:57:20
🙂我倒是建议稍微再等等
🙂唉,怎么说呢,心情很复杂,送大哥一首歌吧 1 月树 字346 2008-03-16 10:09:50
🙂祝福花 1 二宝 字281 2008-03-16 09:54:25
🙂没问题,四个星期算长的了 2 篷舟 字700 2008-03-16 09:45:09
🙂主要看你的忍受能力了 1 lanchong 字120 2008-03-16 09: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