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银行,麻烦你能不能别这么霸道嚣张? -- 忘情
备受争议的“许霆”案还没落幕,前天(3月17日),本市又发生了一起有几分类似的案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3月17日下午4时许,南站派出所接银行报案,称当日上午11时许,有一对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夫妇到银行消折,扣除手续费用,可以取到2.万3千元,银行员工涂某“一时大意”,整整多给了对方1万元整。
“取款男子收到钱后,大概看了一下数目,却没有退还的1万元。”涂某说,他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出错了,所以面对取款人的匆匆离去,也没有过多在意,直到4小时后,他在点帐时,才发现自己将银行的1万元钱“送”了出去。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银行查看了当时的录像材料。录像显示,取款男子在银行里并没有清点数目,拿到钱后招呼在旁等待的妻子一起离开。“但1万元都是成捆的,男子简单清点一下就能发现钱多了一捆。”
最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该银行大堂经理居然面对媒体记者说出了以下言论:“。。。。。。银行方面有自己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此事已经上报到银行的保安部门处理。如果我们找取款人,经过协商,他愿意归还拿走的1万元,那么我们将非常感谢事主的配合。如果取款人不愿意归还,那么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取款人的刑事责任。”
这位经理的话白纸黑字,明白无误地登在了3月18日《江南都市报》A3版上了。
我非常不理解这位经理大人的话。
“银行方面有自己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此事已经上报到银行的保安部门处理”,既然有自己家养的强力部门,并且已经启动了家规,那你们还报警作什么?既然报了警,那是听公安的还是听你们自家保安的?听你话的意思如果公安的处理不让你们满意的话,你们就打算绕过公安,自家开香堂执行家法了,是吧?
“他愿意归还拿走的1万元,那么我们将非常感谢事主的配合”,请问,这个“拿走”好象表述得不太对味吧?听着好象是人家诚心偷的,而你银行方面却非常慷慨大度地用温婉的词汇加以描述。“感谢配合”,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傲慢,那么充满权威、居高临下、不可一视呢?你是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吗?要人家配合你们银行什么呢?你们不是常把顾客是上帝这话挂在嘴边吗?那么仆人们要求主子们配合什么呢?
“追究刑事责任”?这话听起来多么正气凛然,多么让人害怕呀!
请教一下这位经理,和许霆案不同的是,这一回人家是在窗口取的钱吧?钱是经过你们员工的手数过,递出窗口的吧?我想,这里面顾客没有欺诈行为在里面吧?这存折也不是伪造的吧?
口口声声说什么“1万元都是成捆的,男子简单清点一下就能发现钱多了一捆”,这话是把责任一股脑全推给了顾客,还有比这更无赖的吗?请教一下,你们银行雇用的员工是人还是ZHU呀?他小学毕业了吗?到底识数不识数?这钱是顾客伸手到柜台里面自己取出来的?还是经过你们这位员工之手送出来的?他送出这钱时点过数了吗?责任究竟在谁本是无可争议的,怎么到了大堂经理嘴里就能歪曲成这样?你这么面对媒体记者说这话,这话又白纸黑字地登在了报纸上,这报纸还不是什么街头小报,非法出版物,而是《江西日报》的副刊,有着官方正统背景的报纸呀。
“请仔细清点,离柜后概不负责“,这种类似的提示恐怕我们每个人都在银行柜台上见过吧?这霸王条款是多么地嚣张呀!你银行制订这霸王条款时的依据是什么?征询过顾客的意见了吗?整个一个不平等条约强加到所有顾客身上。
好呀,是你自己说的,离柜后概不负责。那今天这事儿,人家已经携款离柜了,你凭什么要顾客负责?你凭什么追究人家的刑事责任?如果事情倒过来,人家离柜后发现钱少了,或者夹有假币,回过头来找你银行,你还会负责任吗?
我就经常在周围发现这样的问题,从银行取回钱后突然发现里面夹有假币,回去找银行,银行打死不认帐,并拿这霸王条款作挡箭牌,再说下去吵起架来每每说顾客在外面换了钱回头再找银行晦气。
我呸!按这逻辑,那我们是否也可以这么说:这件事情发生在上午11点,银行是在4个小时后才发现的,请教,当时员工没发现,为什么4个小时后却突然清醒了,一口咬定就是这对外地夫妇多拿了钱?你银行的录像显示顾客在银行里并没有清点数目,那么说人家肯定多拿了1万元只是银行单方面的猜测,你拿不出确实有力的证据。那么我们学习一下银行方面的无赖口吻,是不是也可以这么猜测:你这位涂姓员工自己贪污了1万元,却妄图栽赃到顾客头上?
要说没这可能吗?那可未必,邯郸农行让自己员工弄出去几千万都发现不了呢,不能认为银行员工收入高就不会犯这种事。至于时常发生的假钞纠纷,有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是这么给我解释的,由于现在假钞多,有些假钞做得很逼真,十个防伪标记可以做到八九个,所以银行柜台上收钱时也不免会收到假钞。按规定,收到的假钞要盖章作废上交,损失由经手的员工负责赔偿,而且这种事情也会影响到银行内部对员工业绩的考评。因此员工们收到假钞后一般都不声张,等顾客取款数额较大时夹塞出去。因为数额大,一般顾客只顾点数,无暇顾及每张钞票真伪,况且一般也想不到银行会这么流氓,等离柜后再发现就晚了,银行一律拿这流氓条款来搪塞你。所以我知道这个内幕后,每回去银行取钱,甭管总数多少,都坐在窗口不慌不忙一张张仔细检查,用手指捻过再举起来照光,验完正面再验反面,做得这个难看呀。有一回银行工作人员看不过眼,说我们银行出去的还有假的吗?我逮着机会正告之:我就是不相信你们银行,银行流出假钞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况且你们这窗口上写着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你们自己定的规矩,我仔细点点怎么了?这不是应你们银行的要求而做的吗?怎么?又嫌难看了?
要说到非法得利,非法侵占,银行流出假币算不算银行非法得利,非法侵占呢?众所周知,一年有365天,逢闰年有366天,可银行给你算存款利息时却一直按360天算,那么这算不算银行非法得利,非法侵占呢?你银行工作人员居然连一年有多少天都搞不明白?你银行内部那么多人,那么多道审核关口,居然从来没人发现过?这话说出去谁信呀?既然肯定银行工作人员并不全部都是白痴,那么这是不是银行有预谋的抢钱行为呢?在这种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请问银行是否把侵吞广大储户的利息都如数退还给了每一位储户呢?这又是不是非常侵占他人财物呢?
我在银行办了房贷,银行在非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友情提示“为借口,擅自作主为我办了手机理财业务。所谓业务,不过是每月发一条短信,提示及时还贷,但这一条短信就收我两块五毛钱。你既然是”友情提示“,却又为何收高额信息费?且事先不征求顾客同意呢?这算不算非法侵占呢?在被我发现后,我当场提出,我不需要这种手机理财业务,要求取消。银行工作人员答复:取消,可以,不过要先填申请业务单,再拿身份证来办手续。我靠,明明是你们未经允许,擅自开收费业务,过错不在我。现在我要制止这种乱收费行为,却还要向银行书面申请,履行一套复杂的手续,请求银行:麻烦你们不要再黑我的钱了,还得让银行批准。这合理吗?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许霆“案,当事人一审被判无期,这一判决结果很是为银行长士气呀!本来就嚣张,这下就更加张狂了。明明错在自己,却动不动拿许霆案吓唬顾客,动不动就声言要追究顾客刑事责任,你凭什么这么霸道嚣张呀?自家制订霸王条款还嫌不满足,巴不得法律条文任由你银行来解释,是吧?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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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银行,麻烦你能不能别这么霸道嚣张?
🙂支持忘情同学的观点! 狐狸 字348 2008-04-11 06:11:16
🙂说实话,哪行都有哪行的苦 忘情 字364 2008-04-11 19:10:44
🙂谁给你的无知无畏的权力,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宣判某行业的错 zhanp 字194 2008-04-11 19:51:20
🙂谁又给过你评判的权利? 忘情 字310 2008-04-11 19:57:01
🙂看看事实吧,每个反驳你偏激的人,都能现身说法,拿出国外银行的经验 zhanp 字272 2008-04-11 20:19:12
🙂您这个高度占得高呀 忘情 字106 2008-04-12 03:02:47
🙂站在市场角度总没错吧 胡一把 字158 2008-04-14 08: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