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咱兄弟皮肤永远是黑的 -- 阿拉丁
壹
一个叫阿道夫·希特勒的人很有种族优越感。他最大的“慈善行为”是把活人扔进焚化炉。在把人当劈柴烧之前,有那么一阵子他热衷于给雅利安人颁奖,以昭示自己种族论的正确。1936年的柏林,一个叫杰西·欧文斯的黑人抽了这位不肯和自己握手的“元首”四个大耳光。
元首拒绝和杰西·欧文斯握手的原因是:这哥们皮肤的颜色,是黑的。
欧文斯是棉农的儿子,祖上是种植园的黑奴。他比汤姆叔叔幸福的原因有二,一是没那么死心眼,明白不能干等着上帝来拯救,而是勇于自救;二是上天给了他两条飞毛腿,15岁时就已经是小范围知名的“神行太保”。小杰西为什么选择跑步说起来令人心酸,省钱,跑步只需要腿脚,省了购置器械的银两。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邻居时常看到有一道黑色闪电稍纵即逝,邻居们就说:哦,那一定是小杰西去帮妈妈“打酱油”去了。1936年的柏林,杰西·欧文斯一口气拿了四块金牌,四个项目总共破了一打纪录,让现场的白人伸出舌头十二次,让现场身份最显赫的,那个叫阿道夫的白人变脸十二次,肤色:铁青。
第一项是跳远,欧文斯首次跳踏板犯规,第二次因为有心理阴影成绩很不理想,这时他生命中的贵人出现,此人是德国王牌选手鲁兹·朗,赛前被“元首”再三嘱咐务必战胜“黑小子”。朗小声说,Don’t worry,我也遇到过这种麻烦,兄弟我有个小窍门很乐意与你分享——你把毛巾放在距离跳板几英寸的地方,然后从这起跳——欧文斯照做,结果差点破了纪录。几天后,欧文斯战胜了朗,夺得冠军。后者握住欧文斯的手高高举起,高喊欧文斯的名字,全场观众也随之高呼——“杰西·欧文斯!”等观众停止后,欧文斯握住朗的手,一只黑手一只白手缠绕在一起举向天际,他声嘶力竭地向观众喊出鲁兹·朗的名字,全场沸腾——此时“元首”的脸七扭八歪,假如当时被气疯或者干脆被气死,这世界将会平静许多,千万生命将避免走向死亡。然而很遗憾,体育的费厄泼赖精神还没有强大到消灭独裁者的地步。
欧文斯后来的日子非常凄惨,沦落到和马赛跑,虽然他能跑赢马,可当时美国的种族歧视还相当严重,他的生活并未获得改观,50年代后境遇渐渐好转。到死,欧文斯都没有忘记鲁兹·朗,他对他的怀念,就像俞伯牙对钟子期的怀念一样悠长。鲁兹·朗的人生则彻底成为悲剧,他帮助欧文斯的行为被“爱国者”们斥为叛国行为,随后被送入北非当兵,二战结束前无声无息地死于战地医院,那些无比“爱国”的战友们都以提及他的姓名为耻。
贰
几十年之后,一个18岁的黑人男孩在罗马的拳击馆内把各种肤色的对手揍得东倒西歪。一块81公斤级拳击金牌戴在他汗津津的黑脖子上。几天后,小黑人回到美国路易斯维尔,欢迎他的是由25辆汽车组成的车队。某日,拳击冠军和朋友推开一间餐馆的门,进门之前,他看到门口的廊柱上戳着一块牌子:“黑人不得入内”。如果他嚣张点,就应该提起醋钵大的拳头把牌子捶烂,就像《精武门》里的李小龙用脚干的事儿一样,那样的话好莱坞的制片人将比所有敢怒不敢言的黑人还要兴高采烈。可拳击冠军没那么干,那时他很傻很天真,认为这块成色十足的奥运金牌会让白人们忽略他的肤色。
他错了。漂亮的白人女招待对他说,这里不欢迎你,Go away。
单纯的拳击冠军从脖子上取下金牌向她摇晃:小姐,我是阿里,奥运冠军。随后阿里听见一只被称做老板的野兽咆哮: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我早就讲过,我们不招待黑鬼!Get out!
一群白人在昏黄的光线下起哄:噢噢噢,奥林匹克的黑鬼!
拳击冠军还是没那么干,他要是有几十年后的徒孙泰森的脾气你说该有多好。他沉默片刻,选择了离开。
穿越时空,我听到年轻的黑人手指关节的脆响。
那天晚上,他趴在杰弗逊大桥的栏杆上,平生第一次感到两枚拳头酸软无力。他摘下金牌,把这块给他带来荣耀和屈辱的金属扔进俄亥俄河里。
叁
八年之后,另一位黑人站在奥运会200米冠军奖台上,他把左手的手套给了同样站在领奖台上的黑人兄弟,《星条旗永不落》响起,他缓缓举起右手——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他的右手,和他兄弟的左手 ——两只戴黑色手套、攥紧的拳头。这是奥运史上最难熬的瞬间,对于同情黑人的人和歧视黑人的人而言,这两分钟都同样难熬。
这个黑人叫汤米·史密斯。这一年是1968年。
这年有一个大人物死去,马丁·路德·金。六十年代还死了一位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马丁活着的时候说:我有一个梦想……;肯尼迪活着的时候下令:派四百个联邦特工和三千名国民卫队护送一个黑人去密西西比大学上学,这个幸运的小伙子成为该大学唯一的黑人学子。
那年月,国际奥委会里恶棍和混蛋比较多,那时美国奥委会也是恶棍把持,他们下达了奥运史上最反人类的禁令——汤米和约翰不得参加奥运会,期限是:终生。国际奥委会的理由是“把政治带入体育,是破坏行为”,美国奥委会的理由是“公开羞辱美国,这是不爱国的劣行”。
许多年过去,某日,一个中年黑人洗车工在一辆高级轿车的车窗上发现了汤米夺冠时高举黑拳的照片。黑人洗车工泪眼朦胧地看着,哦,那是自己年轻时的样子。
一九九六年,五十一岁的老汤米举着亚特兰大奥运会的火炬在洛杉矶奔跑。同年,萨马兰奇把一枚金牌戴在罹患帕金森的老阿里颤巍巍的黑脖子上。
老汤米说:我只是做了千百万人一直应该做的事,为争取人权而努力。
补记:现代奥林匹克史上,有那么一些丑陋的声音出现,种族歧视是最恶劣的一种。对待种族歧视者,办法只有一种,就是战胜他们,就是用成绩发言——告诉这些脑子进水的家伙:肤色决不是人种优劣的判断标准。鲁兹·朗的行为令我辈感动,在铁幕之下给予一位黑人帮助,需要天大勇气,这是坚持独立思考的必然,所以他当得起英雄之名。这等好人,命运本不该多舛,爱国爱国,多少罪行假汝之名。王小波说,知识分子最怕生活在不理智的时代。其实,岂止知识分子。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原创】咱兄弟皮肤永远是黑的
🙂整体不错 1 littles 字78 2008-05-17 00:43:31
🙂知识分子有什么不对了? zhangsh 字0 2008-05-17 09:35:08
😏政治无处不在,但是。。。 加东 字202 2008-05-15 09:00:59
🙂文章瑕不掩玉。不过关于那个瑕(尾巴),盲人泪的问题对你应该有启发 九霄环珮 字0 2008-05-14 16:57:29
🙂这样遮掩自己的观点,殊无必要 盲人泪 字263 2008-05-12 11:44:26
🙂混淆概念,这个跟爱国一定矛盾么?欧文斯不爱美国么? 夜月空山 字0 2008-05-12 11:34:57
🙂自由的极致难道是愚蠢?别再忽悠了,新唱城已经帮您辟谣了~ simplyred 字52 2008-05-12 05: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