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建设部专家认定聚源中学是问题建筑 -- 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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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对于比较关键的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改变后,是需要核查其是否符合新标准的。现在看起来学校并不属于这类比较关键的建筑
问题就是“学校”怎能不属于比较关键的建筑呢?从它们的建筑构型和建设用途来看,并且根据现行“计划生育”的国策,学校教学设施关系到百姓万民众多“下一代”的生命安全,这样的建筑怎能不是关键类别的建筑呢?“抗震设防标准改变后,是需要核查其是否符合新标准的”!!!白纸黑字:《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学校在地震中,因为某些责任人的“不作为”而造成“大规模‘断子绝孙’”的惨剧,这就不仅是天灾而且更是“人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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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不仁”,呼天抢地! 龙鳞甲 字64 2008-06-05 07:05:59
🙂是否达标应该以国家当时执行标准为参照,而不能以一所学校作为参照 云板丝弦 字92 2008-06-02 09:39:46
🙂大约可以理解为建议标准修改后应该核查旧建筑 1 橡树村 字544 2008-06-01 11:06:29
🙂“学校”怎能不属于比较关键的建筑呢?可叹!
🙂按照你提供的资料 橡树村 字403 2008-06-05 07:55:24
🙂社会动乱也属于次生灾害范畴。详见上面的回帖 龙鳞甲 字449 2008-06-05 08:24:14
🙂你自己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利 橡树村 字28 2008-06-05 08:26:43
🙂您这回帖真不地道!堵嘴?防川? 龙鳞甲 字695 2008-06-05 08: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