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东海中日2008年协议,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 黑岛人
因为东海争议的是专属经济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样的观点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了不对等的“共同开发”了非争议区。
一是“共同开发”的区域已经确信无疑的包含了两个部分:属于中方专属经济区的非争议区域,中日双方主张专属经济区的重叠区域。如果日本方面没有拿出和“属于中方专属经济区的非争议区域”对等的“属于日方专属经济区的非争议区域”来共同开发,那么这样的“共同开发”显然是我们有让步的。
更甚者,如果“共同开发”的区域没有包含任何“属于日方专属经济区的非争议区域”,那么即使我们没有默认日本主张的中间线原则,至少也为未来的中日东海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开了一个十分恶劣的先例。
二是让日本参股春晓油田实际上中国在“属于中国专属经济区的非争议区域”进行开发的时候,对日本进行一定的“利益让渡”,而不是一般的合资。没有任何企业会在自己不存在问题、保证绝对盈利的情况下,就因为别人没有根据的乱嚷嚷几句“可能”吸走有争议地区的资源而不得不同意别人的合资要求的。
就已经达成的公开协议来看,即使是没有丧权辱国,那至少也是订立了一个对中国十分不利、具有重大让步的协议。当然我们可以根据协议以及没有完成的协议细节内容来捣浆糊打太极,减少协议本身的不利条款对中国形成的实质伤害。但那也仅仅是减少伤害,而不是像一些网友所说的那样乐观。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还有秘密协议之类的东西存在。按某些人所言,中央总是在打一盘很大的麻将,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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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1 懒厨 字552 2008-06-19 17:26:24
🙂我们当然没有“同意领海要求”“默认拥有领土权”
🙂这个怎么说呢? 懒厨 字347 2008-06-20 01:15:28
🙂油井开采前后合资的不同情况网上的分析已经很多了 汶水 字308 2008-06-20 04:10:51
🙂这件事上中国是让步了 .壮士断腕,情非得以 醇酒醉影 字0 2008-06-19 16:52:05
🙂外交的事应该是权衡了很多。 无根草 字114 2008-06-19 16: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