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红钻事件与言论自由补论。 --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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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非常赞同!

造谣伤害别人或搞砸某人生活的成本在网络时代相当低廉。

这我没有意识到的。你说的例子我也第一次看到。惭愧!

每个人应该努力把法律变成“真的”。

要声援那些“以身试法”把条文变成真正权利的好汉。

银座一事,其实反映出我们每个人都在为“信用缺失”付出高昂的代价。

言论自由地位之所以提的这么高,也是无奈的现实。民众把媒体、网络当成了廉价方便的上诉法院。一件冤案如果关系到黑幕,人家占据了司法政治资源,貌似“程序正义”,正常途径根本动摇不了分毫,只好上访、请媒体曝光,闹的尽量大,引起更高层注意,获得一个公正处理的机会。

“信用缺失”这也是我想说的。话语权不是只有自己说话,别人不能吭声才是权力,不仅能说话,说话还有人信才是权力。作为“喉舌”的媒体,因为平时报道选择性太强,在危机时刻说话也没有人信,济南媒体在水灾的时候被抛弃,多次澄清银座真相也没人信。我们必须承认南方报系赢得了民众信任,这也需要反思啊。四川大地震期间是新华社和中央台,少有地夺回了话语权。池田大作说过,“信用是青年的最大财富”。对一个组织、一个媒体也是如此。

陈mm对“红钻”事件的反思,最大的意义是指出,南方也有自己选择性的失明和失语,指望他们的社会良心是不可靠的。设若有一个主流媒体之外的“北方”报系,也建立了自己信用,对“红钻事件”各选各的角度,你“南方”不报红钻回家,我“北方”报,是否可免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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