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东海中日2008年协议,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 黑岛人
依例双花您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觉得应该以max{大陆架,200海里}为依据: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84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至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二百海里,则扩展至二百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我们主张冲绳海沟是大陆架的终点.所以日本无权平分东海.至少如果以"公平原则"(包括考虑对应陆地纵深及人口等)协议,我们的基点应该是冲绳海沟.这应该在200海里之外.无论哪幅图,共同开发区应全在我主张范围以内.日本人不是笨蛋(个人经历认为他们十分十分精明和难缠).日本媒体的图应该基本按照冲绳海沟,标注了我们正当的主张范围 – 也即他们最坏之情形.
所以您的论断在我看来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一切主权之争在于实力. 当然,这也看政府是否,或者如何去争取了.我所困惑的是,如果说现在我们尽管占据有利地位,但对于当前领导者来说,实力依然不够,那么为何要在现在达成不利协议? 无论种种说辞,这个协议到底对今后是不利的,除非真的想放弃. 但这又与TG的解释不符.安抚人心的解释是:该协议不涉及划界 -- 潜台词是:我还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个人唯一的解释是台湾.可是此棋未必有用.而且太险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WHY? 加东 字250 2008-06-21 08:46:42
🙂呵呵,我这里只留了个标题,所以意思含混了,全文在这里 燕青 字91 2008-06-21 08:52:40
😅有一个关系这次协议性质的极重要的细节问题请教方家 1 黑岛人 字898 2008-06-19 19:20:34
🙂您的论断没有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应该以大陆架为我方底线.
🙂框框的位置?在龙井南面 你克我服 字132 2008-06-20 17:03:57
🙂一个基本原则还是要相信政府 财迷心窍 字768 2008-06-19 22:13:45
🙂跨越的不是中方主张线 四方城 字79 2008-06-19 21:34:46
🙂黑岛人兄,麻烦你能否仔细解释一下 billhy 字521 2008-06-19 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