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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俯卧撑”——官方的“钉钉子”写法 -- 陈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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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关于“俯卧撑”——官方的“钉钉子”写法

写文章有几种写法。有漫游派的,名曰“形散神不散”;还有老吏断狱式的,每个字词,都是雕刻出来的。

抒情文,前者多;公文应用文,后者多。

体裁不同,写法不同亦来自要求不同,写作目的不同。

按老成些的态度,不妨到最后尘埃落定再说话。

不过,现在驱之不散的,不就是“俯卧撑”吗?我和地主所见略同,“俯卧撑”也许并不是“疑点”,而是有力的证据。

当然,我无非借鉴Behavioral Analysis的手法,勉力就文本还原一二。事实还望最后记账。有人质疑“情理”,我不过还原“情理”而已。

官方新闻发布会文本如下:

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家属第一申诉书如下:

hopefule:记账:急案破申请书

两者结合一二,便知官方实在是“钉钉子”的写法。“同样,贵州案件中,“俯卧撑”看似最乏逻辑,其实是相当有力的细节。地主说的不错,若撒谎绝不会添加如此“易生误解”的细节。但凡对犯罪案例有所涉猎的,也必有此心得。官方版本其实所言丰富,不过“略言”很多人便难见微妙。这版本写得,真是将白话写出了文言的精炼,从中可见官方异常谨重。当然,网友多有不满,亦是难免的。其实什么都说了。而且老实说,对未成年人(不管是生者还是逝者),多有体恤。这便是我所见。当然,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理解。” 陈郢客:记点旧账:高天虎的性格(以南都报道为基础)

hooeful保存的家属文本有莫大价值。这一申请书是最早的申请书。(写于6月23日)后面申请书便侧重在叔父和警方交涉是非种种了。这一申请书完全体现了家属第一时间的惊骇以及对三人的迁怒。

“我女李树芬生前系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为读书方便,租房居住於瓮安城关三小彼邻刘金学私房。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八时许被同班同学王娇喊离居所地,同日二十三时十二分,王娇用本人手机向死者之哥李树勇(瓮安二中高三应届毕业生)电话告知,称李树芬已在她家同她玩,在她家睡,已确定不回家了。次日凌晨29分,王娇用同一手机通知李树勇称“你家妹在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即呼在墙外屋晚休的熟人刘开龙作伴直奔西门河大堰桥,二人赶至北门仓库外岔道口巧遇公安巡警,警察询问得知同去出事地点,时正凌晨36分左右,现场的西门河大堰桥上站着两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李树勇等人问该二人李树芬和王娇呢,该二人答李树芬在河里,王娇在上面……。刘开龙即跃入水中打捞未果。王娇来到现场,与先站立现场的两个青年都说李树芬跳水前一道在家里喝米酒,在出事地点喝啤酒,吃烧烤,李树芬说其父母隔外她,她想不开了,要先走一步,接着就跳下水去了。经李树芬的施救人员刘开龙丶杨锡友丶杨道忠等要求,出现场的两个民警才将嫌疑人王娇丶陈光全丶刘言超三人带走。”

官方是如何“钉钉子”的呢?“李树芬与女友王某”,“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

和家属第一版本是对得上号的。

王应是李的朋友,而且还算亲密。“喊离”居所未必,王还打电话给李家人,说“在我家里住”,这当真是好朋友作为。因为这四个人大抵是要商谈事情的。

李和陈是男女朋友,此刻场景,更近最后谈判。有人可能怀着希望,有人已经下了决心。各带了一个自己的朋友,算是中间人。王某、刘某都是李和陈得以表达自己意愿的中介人。

对李而言,谈得并不愉快。陈干脆走了。朋友刘来缓和其情绪。(这应是兄弟之托,我们都经历过青春期,具体场景应能还原一二)。“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就情理而言,或许“俯卧撑”还是李的要求。刘此刻,肯定会遵从李的愿望。(本来就是奉命安抚的人。)而女生,此时已下了决心。“俯卧撑”之重,或还可旁证女生“自杀”,并不仅仅是刘看不见那么简单。

官方文本:“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家属申请书文本:“王娇用同一手机通知李树勇称“你家妹在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

这亦是可对应的。

当然,家属第一时间的申请书深可见家属的被动和惊骇。11点多(8点多谈话,11点多还未完毕,事急从权)王某于是帮忙打了电话,给李家人报平安并圆上这晚行踪。到了12点多,家属再次接到电话,居然是“淹”在河里了!李兄和警察一齐赶到,却见到两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这“不明身份”确实真切,家属受到这般刺激,愤怒亦可想象。

就两个文本推测,李的家属并不了然青春期女儿的日常生活。

然而官方为什么要采取“钉钉子”的写法而不能像广大网友期望的,给予详尽无比的“真相”呢?官方必然不能像娱乐小报一样百无顾忌,即使南方也会在红钻出狱后忽然觉醒,毅然“尊重”红钻的隐私权,何况当家主妇的土共?

李17岁,初二学生,王亦是初二学生。固然,大家心知肚明,“青春期恋爱”如今已司空见惯,可是大肆宣张,亦有些不妥。

另外,此事引出打砸抢公案,官方所要考虑者众,对李家态度目前看来,亦是安抚为上。毕竟死者为大。可若太过细节主义,不知情愤而助拳或帮忙的乡亲会怎么想?李家日后,总还要在此地安居的。同样,王、陈、刘三位,亦受了一番惊吓,身处如此中心,哪里会是他们所愿?其实,他们的生活已经被部分扰乱了。亲见一个人的死亡,对于青春期的王而言,何尝不是残酷的经历。

于是,唯有以几枚钉子,固定起一副图画。事已至此,是网民们“真相”的好奇心重要还是“亲历者的生活”重要,每个人不妨思量一二。事情重要还是自我重要?很多时候,的确可能是有一个微妙的选择的。

至于为什么会出来“轮奸”的说法,不妨去看故园mm的推理。颇近顾颉刚考证历史的手法。不再多言。

关键词(Tags): #记账#贵州#媒体通宝推匿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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