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西游正记 -- 科大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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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切从原著出发

猪八戒、沙和尚以前都吃过人肉,这是书里明文写的,然而孙悟空没有这样的记载,顶多就那句三打白骨精时吓唬唐僧的言语,从下文来看,就算是大圣还山,邪气爆发,杀了许多猎户,但也没有吃人肉。

大圣道:“你们去南山下,把那打死的猎户衣服,剥得来家,洗净血迹,穿了遮寒;把死人的尸首,都推在那万丈深潭里;把死倒的马,拖将来,剥了皮,做靴穿,将肉腌着,慢慢的食用。”

吃不吃人肉,那是个区分人性与魔性的标准,不能按照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就像孙悟空打死妖魔,动辄打死几万,哪怕打死的是那些附庸风雅、对人无害的松树、枫树等精怪,唐僧也不多加责备,然而只要一打死人类,哪怕是穷凶恶极的强盗,唐僧也要赶人走路。观音也认为杀妖魔是正确的,但是杀人不对。

我们能否也换个角度看,魔王和他的部下都是妖魔,吃不吃人都很正常,不过是生存的一种方式,跟吃普通动物肉没有多大差别。在小说里那些被人类捉去的妖魔不也有上餐桌的么?为什么只允许人类吃妖魔肉就不能反过来呢?

可这就是《西游记》里的世界观,人类纵然神通上基本比不过妖魔鬼怪,可是这个世界里就是只有人权,没有妖权。其实许多妖怪难道就都该死么?像那个到朱紫国下战书的“有来有去”,连孙悟空都夸他“妖精也有存心好的,似他后边这两句话说天理难容,却不是个好的?”最后还不是一棍子打死?打死以后孙悟空不是后悔杀了这个有良心的妖怪,而是“却又自悔道:‘急了些儿!不曾问他叫做甚么名字,罢了!’”像玉华国的黄狮精开宴庆钉钯会,还让自己手下的两个狼头怪妖“拿这二十两银子买猪羊去”呢,看样子平时与当地的百姓相处融洽,最后还不是给杀了?连肉都给当地居民吃了。

当然,像六耳猕猴这样吃自己同类之肉的,那更是邪魔外道无疑。似乎这样的描写,全书里就这一处。其他魔王再怎么狡诈毒辣,也不吃自己部下的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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