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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庖丁解字之"沉重"的故事 上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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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庖丁解字之沉重的故事 下一

在上篇和中篇中,我们介绍了表示轻重的重的两个字:重和沈。

这两个字的造字逻辑完全一致--以人负担重物的方式来表达重。

很自然地我们会想到,轻重的轻在造字时又该如何表达呢?

我们知道,汉字是象形文字,拟形是造字的基本手段。

事物的轻重与牛马鱼鸟这些概念完全不一样,后者可以通过视觉来把握,所以造字时直接刻划形状即可以。而轻重本身无法通过视觉把握,所以必须走迂回的道路。重和沈的构造就体现了这种迂回的道路。

轻是否同样走这条道路呢?

比如说,最直观的想法,常言道,轻于鸿毛。

是否可以画一只手托一片羽毛呢?

古人偏偏不这样干,它们造了个轻字,上文讲过,在左传中重也有载重的大车之义,很明显,轻(从车)源自某种车,实际上就是輶车,田猎时的副车。诗经秦风驷驖中有輶车鸾镳,意思就是驾这种车出去打猎,挂铃和马衔叮当作响。(很轻快的感觉)

尔雅中说,輶,轻也。二者同义。

就绝对重量来说,车总不会很轻的,至少比羽毛重多了,但是当造字的逻辑与现实的认识相遇时,我们就得到了一句很无理,却又很有意思的妙语:

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

这是大雅烝民中的一句,意思是说德这个东西轻如鸿毛,但一般人很少举得起。

就字面来看,简直在说猎车跟鸿毛一样,有点怪怪的感觉。

之所以这里能成立,乃至轻字在汉语中立足下来,都在于相对而不是绝对。

重是载重用的大车,要求的是载重能力。轻和輶是田猎用的轻车,要求的是追逐的轻便。

在这个意义上,二者构成对立,而重又有沉重的涵义,所以相应地轻车就有了轻的涵义。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这样太过迂回,比起直接画手托羽毛来说不太自然。

其实恰恰相反,负囊(重),挑担(沈),大车载重,轻车出猎都是当时很普通很常见的社会行为,而手托羽毛这档子事,大概只有脱离社会生活的哲学家才想得出来。(文字学里大部份错误,尤其是民科型文字学的错误,主要都是完全脱离对当时社会生活的考察,完全凭字形,甚至凭后起的讹变严重的字形想当然乱推测。)

讲完沉重和轻这三个字,我们再把眼光放宽点,看看这些字造字逻辑的拓展。

沉重二字的造字方法,抽象一点说,就是以人的行为表达事物的属性。

人的行为在造字中非常重要,在古文字研究中一直有

名动相因的说法,意思是说行为对象与行为本身用同一个字来表达。

比如说,丧失的丧,繁体是喪,其甲骨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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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释读的第一人于省吾先生明辨,此字即桑的本字,字中口型即篮子之类的器具,

桑的本字就是通过采桑的行为来描绘的。(出土商代文物中已经有丝织品)

又比如说,禽兽的禽,其字形本来是一种长柄带网的捕鸟工具,所以可以同时表示鸟类和捕鸟的行为,文献中常见为我所禽的句子,一般古汉语读本都解释为通假,认为禽通擒,

严谨地说,这种解释是错误的。禽字本身就有擒获之义,禽擒分化是后起的事情,不能反过来把未分化的禽当作擒的通假。擒获的获也是如此,看看隻(只) 獲(获)就知道了,今天当作量词的隻(只)实际上本身就是捕获的行为,分化之后才添加部首变成獲字。

名动相因说清楚了,再回头看看我们解释的沉重二字,是否该添加 形(形容词)动相因的

说法? 再看看我们解释的轻字,又该添上什么说法? 这些东西能不能统一起来?

文字学研究中一个个具体的字的释读,一条条造字规则的总结,在普通人看来,都显得很繁琐。但没办法,这是无法回避的必由之路。在这些基础上,我们才能尝试程度更高的抽象,从而获得某种高屋建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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