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一点回顾与分析 -- 润树
农业机械化涉及农牧渔副生产和加工的各个方面。其中,有用于耕地,耙地,播种,插秧,施肥,浇灌,收割,脱粒的各式机具以及牵引和带动它们的大中小型拖拉机,发动机,还有种子精选机,谷物烘干机,机动喷雾/粉机,饲料粉碎机,牧草收割机,剪毛机,机动挤奶器,挖坑机,植树机,割灌机,除草机,渔用机动船,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碾米机,磨面机,轧花机,榨油机,淀粉加工机,农用载重汽车,等等。
中国的农业文明在世界上曾长期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一百多年前,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中国逐渐沦为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虽经长期的痛苦挣扎,不但未能建立起一个像样的工业体系,连农业生产也落在了后面。为了改变这种悲惨落后的境地,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首先从广大的农村打开缺口,发动农民为获得自己应有的土地而斗争,并以农村为根据地展开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战争,由此而取得胜利,建立起一个新的人民共和国。新中国为研究和发展农业机械技术,在各农业院校都设立了农机系,许多专门的农机院校也建立起来。然而,大规模农业机械的制造和使用,到60年代末才成为现实,这是由中国工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要素,毛泽东对此是十分重视的。早在1937年他在《矛盾论》中就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1959年4月,他在《党内通讯》中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并要求“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还提出“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在同年的庐山会议上,他提议成立农业机械部,并说找不到部长由他来兼。1959年10月31日,他在《河北省吴桥县王谦寺人民公社养猪经验》一文给新华社的批语中说:“用机械装备农业,是农、林、牧三结合大发展的决定性条件。”1962年,在他主持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确定“我们党在农业问题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是在农业集体化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1966年2月,他在给王任重的信中说:“农业机械化的问题,各省、市、区应当在自力更生地基础上做出一个五年、七年、十年的计划,从少数试点逐步扩大,用25年时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 同年3月,他给刘少奇的信中还说,“目前是抓紧从今年起的十五年,已经过去十年了,这十年我们抓的不太好。”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在湖北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部署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任务。此后,在1971年和1978年1月,先后召开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以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进程。(本段引自龚云“毛泽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想 ”一文)
记得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刘少奇,其中一项罪行是他提出先机械化后集体化,反对毛主席先集体化后机械化的方针。政治课上老师提出这个问题,我们这些学生和他一样都认为刘少奇十分荒唐:没有集体化,个体农民哪有能力来购买农业机械?但今天看来,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毛和刘在此问题上可能确实有分歧,但分歧的焦点应该是在集体化的时机上,而在尽快实现农业机械化上,他们是有共识的。
中国的集体化,在上世纪50年代很快得以实现,并且在1958由高级社过渡到了人民公社。当时领导人设想农业机械化的能力很快就可具备。但实际情况是,人民公社成立后,全国农村普遍出现了刮共产风和浮夸风的问题,加上不切实际的土法炼钢,以及后来几年的自然灾害,不但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挫折,工业也不得不倒退,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当然也就被推迟了。这些错误和灾难的发生,与各级领导干部在农村所有制大变更的环境下出现的不良思想和作风有很大关系。尽管如此,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在此后的二十几年中,对于调动人力物力,实现大规模的土地改良和水利建设,仍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果说,由于农业机械化的时机尚未成熟,1958年人民公社的建立有超前之嫌,那么到了1981年,农业机械化正以很高的势头发展之时,由中央主导,在全国范围内以一刀切的方式,强制实行分田到户,其合理性就需要质疑了。在《知青岁月 - 后记》中,我说自己从未认为1981年在农村的恢复个人单干是历史的进步,其背后的逻辑就是,个体化阻碍和损害了中国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向背道而驰。关于这一点,下面以中国农业机械的生产和使用的数据来加以分析说明,这些数据是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数据库获得并加以整理的。
表一是1970年至1990年全国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由于农机名称繁杂,大小规格不一,这里只列出两类主要农业机械的动力以及总动力。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农业机械的起飞是在1970年开始的,其后十年以年均25%的高速递增(有起飞时的边际效应),而下一个十年的年均增长速度却只有7%。明显地,这是个体化带来的负面效应,而不能说这是边际效应的结果,因为农业机械化的程度远未接近饱和的状态。需要指出的是,1980年后,中国农机工业生产出了许多新种类的农业机械,既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的结果,也与一些大规模国营农场的存在有关,应予充分肯定。
表一 全国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
从上表可以看到农用拖拉机的总马力,在1980后的十年也仍然是以8.4%的速度递增的,虽低于前十年的14%,但由此并不能说明个体化使得原来用于耕地等的拖拉机就被废置不用了。要澄清这个问题,需查看农业机械作业量的统计数据,如表二所示。可以推断,拖拉机总马力的持续增长,是非农业作业(比如运输)的需求增长的结果。
表二 全国农业机械作业量
从上表可以看到,被调查的公社、大队、国营拖拉机站由1980年的逾100万个在1981年骤然减到了不足24万个,拖拉机的农业作业量降低了45%。可以推断,退出了农业作业的绝大多数拖拉机属于被解散的公社和大队的农机站。由于变化如此之大,此项数据在1983年后干脆就没有了(也许停止了调查),直到1990后才重新出现。这就说明,个体化不但使得原来一些已经进入机械化作业的农村重返手工作业,而且给正在生机勃勃发展的拖拉机工业以很大打击。关于后者,我们从表三列出的全国县级农机修造厂的数目和在职人员的变化可以得到印证。
表三 全国县级农机修造厂有关数据
上表中每一项的变化都是十分惊人的,由于这是拿个体化前的1978年与其后几年的1986年相比,(中间年份的数据查不到),如果有1980年的数据,实际变化应该更大。
以上分析表明,1981年在中国农村实行的分田到户,给中国的农业机械化进程造成的阻碍和损害是不容置疑的。当然,这不足以评价分田到户给农业生产以及国民经济带来的整体效应。笔者以为,即使当时需要暂时解散公社体制,也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引导与自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且,至少保留某种程度的集体形式,像互助组,合作社,农协等,特别是在那些已经实现或易于实现机械化的平原地区。现在,人们总结50年代的集体化,找出的一个弊端就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不管地域差别,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执行。遗憾的是,1981年的分田到户重复了同样的错误。
最近几年,平原地区涌现出了商业化的机耕服务,给农业机械的生产和使用带来了迅猛发展的势头。 今后,适合山区特点的小型农业机械也必将得到一个较大的发展。但是,目前分田到户的个体作业,对于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效率的提高,仍然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胡锦涛主席最近在视察河南和安徽农村时,提到要通过土地流转来达到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也许有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意图。但是,人们对“土地流转”的内容和实施方法尚不清楚,抱有很大的疑问。如果其实施的目的旨在提高个体经营的规模,那么,由此带来的农村贫富分化和其它社会效应将是十分令人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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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一点回顾与分析
🙂想起 希宝 字129 2008-11-04 05:10:41
🙂【讨论】农业机械化问题不能光考虑劳动生产率 jcddg 字30 2008-10-30 07:42:11
🙂或许 1 纹石 字165 2008-10-23 07:48:47
😁您大处着眼,咱末节使力 润树 字16 2008-10-23 12:21:41
🙂呵呵,好像我的用词有点不注意了,修改先 纹石 字0 2008-10-24 04:05:51
🙂问题是现在的数据共识是人民公社效率低于集体化时代 思考得人 字312 2008-10-23 08:21:18
🙂这个要从两方面来看 纹石 字748 2008-10-24 04: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