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也来搅混水 -- 月光下的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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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惭愧惭愧!
没有人否认林某所掀起的腥风血雨自有其社会背景,但建立这样的认识,并不意味就必须认同或许可对群众非理性的纵容和煽动。
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理性辨析,也是其中的应有之意。
须知社会的管理者终究是来自于人民,人也终究是社会的产物。当他们从一个充斥着暴戾和非理性的社会中成长起来,踏入社会,成为社会的管理者,又如何去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呢。
既不可能要求群众都变得理性了,再去改善社会环境,也不可能等到把社会环境改造好了,再去要求群众理性。
两者是必须是同时做的。
具体到林某的事件上来,我们固然完全应当要求其为其不当的言行付出代价,受到处罚,但是,同时,也别忘记须让每个人都承担应当尤其承担的责任,不能在喧嚣中闭上的眼睛,更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人们根据偏颇的信息以为其有罪,便认定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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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求人民理性,和纵容甚至煽动人民的非理性是两回事 5 laska 字762 2008-11-11 09:07:50
🙂你这样的理论最后只会推出一个结果 1 Alarm 字356 2008-11-11 08:17:23
🙂惭愧惭愧! 3 诛心 字631 2008-11-11 08:34:47
🙂改善社会环境并不意味着认同或许可纵容、煽动群众的非理性
🙂这个我认同 3 诛心 字388 2008-11-11 17:58:50
🙂唉,总算勉勉强强达成了一点共识,累啊。 1 laska 字211 2008-11-12 00:56:11
🙂说了半天咱们争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1 诛心 字150 2008-11-12 01:09:29
🙂谣言和极端言论的土壤当然人 Alarm 字59 2008-11-12 0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