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回老树接新枝之高级钟表篇 -- 高子山
共:💬85 🌺158
在有些情形下,是可以申请“强制授权”的
被成功申请“强制授权”的专利,必须以"Business Reasonable"的价格开放授权
此外,“先前有个人A,申请了美国专利。若干年后,另外有个人B,申请了一项中国专利,中国专利和美国专利在内容上有很大的相似性。”这种情况下,有一种攻防方式是A在中国的合作伙伴/分支机构依据“在先性/新颖性”(在先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B的专利无效。这个攻防措施目前已经大量为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的外企所使用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