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以色列内部对在加沙下一步怎么办争执不休 --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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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做出让步的是巴勒斯坦人而不是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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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两位犹太学者关于巴以问题的辩论(三)

    我不可能看清阿拉法特的内心,而且坦白地说我对此毫无兴趣。我只关注外交记

录,事实的记录。在戴维营和塔巴,双方的建议是什么?一般的解释(也是本-阿米博士

认同的解释)是,以色列做出了重大让步,巴勒斯坦人拒绝做出任何让步,其原因就是本

-阿米博士所说的阿拉法特的不妥协立场。所以,阿拉法特错过了很好的机会。但事实是

,所有的让步都是巴勒斯坦一方做出的。

    简单来说,在戴维营和塔巴有四项议题:定居点、边界、耶路撒冷和难民。

    

    让我们从定居点开始。根据国际法这毫无争议。根据《日内瓦第四公约》第49条

,任何占领国将其人口转移到被占领土都是非法的。根据国际法,所有的定居点都是非法

的,这毫无争议。2004年国际法庭判定所有定居点为非法。但巴勒斯坦人同意让出一半的

约旦河西岸定居点。这是个巨大的让步。

    

    边界问题。很明显,不允许通过战争夺取领土。根据国际法,以色列必须撤出被

占领土。但毫无疑问,而且我知道本-阿米博士也认同的是,巴勒斯坦人愿意在边界问题

上让步。让步多少?这是问题。但毫无疑问他们愿意做出让步。

    

    耶路撒冷问题。这个问题很有趣,你看看美国主流媒体的记载,每个人都说巴拉

克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但根据国际法以色列对于耶路撒冷没有哪怕一丁点的

主权。国际法庭的判决认为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但巴勒斯坦人愿意把耶路撒冷

一分两半,犹太区给以色列,阿拉伯区给巴勒斯坦。我相信本-阿米博士也认同这一点。

    

    难民问题。在国际法上这个问题毫无争议,即使比较保守派的人权组织,如“大

赦国际”、“人权观察”都在2000年的戴维营会谈期间就难民返回权发布声明。它们认为

根据国际法,约500万-600万巴勒斯坦难民每个人都有返回权,是返回以色列,而不是以

色列划出的一小块土地。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然而甚至本-阿米博士也承认,在会谈中

巴勒斯坦人并没有要求难民完全返回。他给的数字是巴勒斯坦方面要求40万-80万难民返

回,有些记录是几万到20万。无论如何要比600万低得多。

 

    所以在每个问题上,所有的让步都来自巴勒斯坦一方。但问题是,在本-阿米博

士和其他人的记述中,讲的都是以色列的期待,以及以色列愿意做出多少让步。唯一正确

的框架应该是国际法,从国际法的角度考察,你就会发现情况是截然不同的。

 

芬克尔斯坦在这里谈的国际法问题我认为很重要。但与此同时,面临这些历史分

歧、关于政治权利和安全考虑的分歧时,几乎是不可能完全在国际法的基础上解决的。

勒斯坦人之所以做出让步,就是因为他们意识到根本不可能完全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解决问

题。因此我们需要找到出路。

    我真的认为在戴维营我们没有找到那条出路,这一点我在书中谈的很清楚。但我

们在塔巴试图对“克林顿参数”做进一步的调整。然而最后却因为很多原因,例如美国政

府和以色列政府所剩时间不多,以及阿拉法特认为他能获得一个更好的协议,这个目标没

有实现。我认为阿拉法特根本就没法得到一个更好的协议,形势完全不同了。所以说阿拉

法特错过了一个机会,本来他可以达成一个不完美的协议——这个协议肯定将是不完美的

,因为历史上的和平协议都是这么达成的。所以说,阿拉法特错过了这个机会,他让巴勒

斯坦再度滑入战争的狂乱,巴以之间的问题又从头开始了。

   

    主持人:芬克尔斯坦,你给一个简短的回应,然后我们就谈你书中提到的反犹主

义问题。

    

    本-阿米:我能否再简单补充?

    

    芬克尔斯坦:好的。

    

    本-阿米:因为我确实说到了不允许以武力夺取领土,这不是我提出来的,这是

242号决议里说的。

    

    芬克尔斯坦:正是如此。

   

    本-阿米:242号决议是这么说的,但让我们再次看看其中的细节。以色列接受

242号决议是因为,里边虽然有“不允许以武力夺取领土”这一条,但还有另一个概念是

必须有可保卫、可辨认的安全边界。这就是一种平衡。这不是国际法,这是谈判中的讨价

还价。

   现在让我们谈谈最后一个问题。对于很多听众而言这是个麻烦问题,因为就连我

在读了关于此事的20多本书之后,我还是经常把事情搞混。戴维营会谈是在2000年7月。

“克林顿参数”应该是2000年12月23日提出的。塔巴会谈是在2001年1月。本-阿米博士

已经讲了戴维营,我也能理解为何巴勒斯坦人没有接受那个方案。虽然他在书中不停地谈

阿拉法特是如何的不妥协,但他现在也承认巴勒斯坦人在戴维营做了让步。实际上正如我

说的,在国际法框架下,所有让步都是巴勒斯坦人做出的。   

  

    接下来看看“克林顿参数”问题。本-阿米博士对其内容说得很准确。但我不认

为他在书中正确叙述了当时的事情。他在书中称以色列接受了“克林顿参数”,而阿拉法

特其实没有接受。但事实是什么?事实是白宫发言人于2001年1月3日宣布的,以色列人和

巴勒斯坦人都有保留地接受了“克林顿参数”。但本-阿米博士在书中却说只有巴勒斯坦

人是有保留的。  

   

    而且我很奇怪本·阿米博士推荐给我们克莱顿·斯维舍(Clayton Swisher)的

书《戴维营真相》。我看了这本书。在第402页斯维舍正是引用了本·阿米的话。在那些

话中,本-阿米承认巴拉克提出了数页的保留意见,尽管你称这些意见比巴方的保留意见

要少。但实际上巴拉克提出了为数10页的保留意见。所以说,双方都是有保留的。

    

    稍等,最后一点,最后一点。(译注:估计此时本-阿米要发言。)本-阿米在

他的记录中省略了另一个关键点。他没有告诉我们塔巴会谈是怎么结束的。塔巴的正式结

束是因为巴拉克撤走了他的谈判代表团。不是巴勒斯坦人放弃塔巴会谈的。是以色列人放

弃的。这是有历史记录的,毫无争议。     

    

主持人:本-阿米博士?

       本-阿米:我亲身参与了那份文件的起草工作,那不是一系列的保留意见,

那只是指出了以色列原本的立场和“克林顿参数”中反映的内容之间的不同之处。那份文件里

没有真正的保留意见,但在巴勒斯坦人的文件里,关于难民、阿克萨清真寺等各个问题都

有保留意见。我们的文件只是一份声明,表明我们已经做了很多让步,不能再让了。

    

    现在说说塔巴问题。当时我们这个政府其实是在自杀。离大选还有两周的时间,

总参谋长莫法兹将军公开表示,我们接受“克林顿参数”是在拿国家的未来冒险,这已经

相当于以政变威胁了。随后我就去了开罗,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也邀请阿拉法特来到开罗与

我会面,我告诉阿拉法特我们将在塔巴对“克林顿参数”做进一步调整。但最终我们发现

无法达成协议,这时距离大选只有一周了。

    

    而这时巴拉克政府谈判耶路撒冷、圣殿山这些事情的资格遭到了质疑,这种质疑

不止来自右翼,而且来自政府内部的左翼。“本-阿米想出卖国家利益来换取诺贝尔奖。

”工党的一位部长哈伊姆·拉蒙(译注:Haim Ramon,即黎以战争期间在办公室强吻女兵

的前以色列司法部长)是这么说的。所以形势已经无法继续下去。我们想让巴勒斯坦人考

虑达成一个基本的和平协议,但他们不愿意。阿拉法特不愿意。

    

    国际法是要尊重,但归根到底和平进程是一个政治进程,需要政府来做,而政府

需要有政治支持。没有了政治支持,你只能写诗,而不能实现和平。从那之后我们就一直

在写诗,因为我们不在其位了。我们尽了最大努力,之后沙龙就看到了我们的教训。他说 、

:“听着,我们将不会那么做。我将采取单边行动。我可不相信谈判。”这都是因为在克

林顿任期的最后一年里,和平希望被悲剧性地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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