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非洲风云 十 政变时代 上 -- 橡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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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家园 安德森是非常著名的学者,这个问题在文章里,他谈过。

我没引全。

安德森的观点比较复杂,国家的意义在他看来是变动的,现在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到十九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以后才出现的,之前的帝国等国家,并不适用。二十世纪民族自决意义上的大批国家独立必须有两个契机:威尔逊契机和列宁契机——两种关于世界体系的论述和历史机遇。除此外的独立事件,自决权:

与此同时,这一权利也始终遭遇到限制。在国族国家已经建制、不需要另行创建的地

方,实现自决一直受到有系统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这一权利通常会转化成为一种禁忌

。就意识形态而言,此时的关键问题已不再是“自我决定”,而是“分离”(secession

)。这就是林肯式的契机。和与之相反的威尔逊式或列宁式一样,林肯式的历史纪录其实

也是一成不变的。造成六十万人死亡的美国国内战争,是十九世纪规模最大的军事与工业

合谋的屠杀,而这次军事镇压的分裂主义,却得到过南方邦联民主多数完全合法的批准。

二次大战以来,针对国族国家内的分裂者,同样血腥的战役一再发生,结局都是类似的。

同时他做了补充:

*8.巴基斯坦在纯粹由宗教定义的印巴分裂(1947)之后,并未成为通常意义上的

民族国家(nation-state)。孟加拉的独立得到来自印度的强大干涉的保障,如同巴拿马

——但缺少孟加拉那样的民众基础——曾因美国的干涉而脱离哥伦比亚。)

没有强大外部干涉是必须的条件,否则谈不上自决。

不过,多民族的邦联国家倒确实有过分解(separations)。共产主义秩序崩溃时,

按族裔或语言认同建立的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的各个加盟共和国纷纷成为独立国家,前者

没有多少冲突,后者则充满暴力。而原来两族共存的国家,记录在案的有三个和平解体的

先例:1905年的挪威和瑞典,1965年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以及1993年的捷克共和国和斯

洛伐克(Slovakia)。这三例都是本来力量对比就大致相等的两个疆域的联合,也都在立

宪之始就承认了双方语言或族裔之间的区别,所以,双方政治领袖都意识到分裂对各自的

好处。另一个在非洲的分裂案例就要血腥得多,那是厄立特里亚(Eritrea)争取重建

民时代的已有疆界,最终从埃塞俄比亚(Ethiopia)获得了独立。事实证明,明示为多民

族或双重民族的邦联体比起自我标榜为国族国家的政体更容易分解(Friable)。

安德森以为:厄立特里亚和新加坡的例子条件不太充分。

国族国家的意义与民族自决相关联,邦联制、联邦制的国家的国族国家(特别是列宁契机之后建立起来的国家)的意义不那么充分,所以也比较容易分裂。甚至可以说,只要有历史契机存在,必然会面临分裂的危险。这又被称为“林肯式的契机”

所以,我一直以为应该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把中国向联邦制、邦联制国家的危险道路上引。08县长幼稚地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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