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86的三大功绩 -- songcla
共:💬83 🌺110
胡不归是正说,我是归谬(当然,如此表述可能也不尽精确)。
胡不归要说的,我也能说,基本也就是这点东西,那就重复了。
所以,我只不过用归谬的方式来指出“对方”所存在的“双重标准”和“奇怪逻辑”罢了。
如果对方的逻辑和标准是一以贯之的话,那么我想,其加在小平身上的罪名,同样可以加到老毛身上去。
所以,我很期待看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局面。如果您有兴趣,或可代其一解?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13 层
🙂呵呵,俺只就事论事,你正好被碰上抓到现行 瓦斯 字0 2009-02-18 06:01:36
🙂呵呵,彼此彼此 laska 字42 2009-02-18 06:21:37
🙂你参考一下科大胡不归的辩护方式,就很到位,就事论事。 瓦斯 字97 2009-02-18 07:04:30
🙂方式不同而已
🙂你还不知道如何作辩护 瓦斯 字437 2009-02-18 08:01:56
🙂您搞错了,我没有作辩护 laska 字360 2009-02-18 08:07:40
🙂前面已经说过,你没有证据,又不愿去搜集证据, 瓦斯 字49 2009-02-18 08:11:07
🙂您又错了 laska 字430 2009-02-18 08: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