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列宁物质定义批判到西方本体论哲学的反思 -- 涉雪之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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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因为在马列里有绝对真理只能不断靠近不能完全认识这一逻辑,就推而广之说神学和唯心主义里的一些概念也可以适用这一逻辑。
注意。
如果马列里有论说:
绝对真理只能不断靠近不能完全认识
的这样的一段话,
那么这话在逻辑上的原由就是在:客观存在 的定义上。
“主观”与“客观”在语言上是一对二元词汇。
在词义上就是对立的。在语言中,它们是无法统一的孪生子,有“主观”就必然有相对于“主观”出现的“客观”,反之亦然。
主观和客观的词义区别或者沟壑,是人的语言定义划出来的。
现在分析具体语言中,由于这一对二元词汇导致的逻辑必然。
人的知识,如果只能由其经验中来,经验来判断其知识的陈述是否正确,那么在语言逻辑判定中,它永远都摆脱不了“主观”的性质。
而如果设定一个关于“客观存在”的概念,然后“知识”是关于“客观存在”的知识,接着“物质决定意识”,等于说是:“知识”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原始文本”搁在了“客观存在”那一边。
而这一从“客观存在”概念里衍生出来的“原始知识文本”就是所谓的“绝对真理”。
但由于人在语言中永远填不满他自己在词义中制造出来“主观”和“客观”的“沟”,
所以“人的主观知识”与“客观存在的真理“在语言逻辑分析中就永远接不了壤,永远不能同一。
这才是“不可知论”的陈述之所以逻辑成立的根由。
“客观”这个词一旦用出来,就等于给出两个东西:
一是对立的孪生子:主观这个词出来了。
二是给定的结论:从主观那里出发永远找不到客观。
所以,马列如果有你这样的陈述,
,其原因是:马列在陈述这个问题时所用的语言(主观和客观),就给定了他讨论问题结束后的这一结论。
这只是语言误用导致的逻辑必然,说不上有什么知识性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