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共:💬121 🌺75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家园 说到底就是您不认同我的例子能够证明性与爱不可分离吧

说到底就是您不认同我的例子能够证明性与爱不可分离吧

您自己也是持性爱能分离的观点,早说不就行了,何必一开始欲言又止,然后遮遮掩掩又绕到逻辑问题上呢,如果是为了给我留面子,这里先谢了。

我并不是用“事实如此”这样简单的四个字就把逻辑搪塞过去了,看您第一个有内容的帖子提到了“按你的举例”,我还以为承认了我的例子。虽然您不回帖了,不过我详细解释一下,我关于性爱不可分离的观点确实来自这两个例子,而不是把我的个人观点强加给别人,替别人思考,任何人可以从例子出发判断我的思考对错,比如您就得出了

如果说性交易过程中带来愉悦就叫爱
这句话,我理解这句的言外之意就是“性交易过程中带来的愉悦根本不是爱” 的意思吧,不能求证真是很遗憾,您要是早直接说明白就好了。

我要解释的是,“性交易过程中带来愉悦”的说法还不够准确,我的原意是在肉体的快感相同的情况下,性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精神上感情或者愉悦。在做爱过程中精神上的高兴或愉快感,我认为就是爱。文中也说了,这至少是爱的一种初级情感,而无论您是否“叫”它“爱”,或者只愿意称为好感、喜欢或其他什么名字,精神上的愉快不应通过金钱来交易。性交易的这种过程是不可避免的,而普通交易则不同。

比如您到超市买东西,不是您付款收银员就高兴,您态度很好地付款,收银员也非常礼貌周到,您也很高兴。您的高兴也好,收银员的高兴和好态度也好,都是彼此的精神付出和尊重换得的,您如果自以为是顾客,就在收银时呵斥收银员,您付了货款也买不到他的高兴。这是正常的交易和性交易的区别。

我自认为上文解释的比较清楚了,不过您仍然不认同也没关系,我可不愿意坐实“替别人思考”的恶名,如果还要继续讨论的话,也欢迎您回帖,不过请不要像之前那样一个一个地方来撞,一个说法不行就换一种,为了反对而反对,那样的话我也请您别回了,谢谢。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跟帖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