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性交易合法化的两条路线 -- 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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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是情感需求(汗)

在女性工作者同样能满足肉体快感的情况下,gay找gay就是一种情感需求了。

而吃菜,嗯大概也不完全等同于营养要求,毕竟江南菜四川菜都是管饱的,不过甜就满足不了对辣的肉体体验啊(这话好别扭

其实无论是不是gay,还真是有一部分性工作者存在比较稳定的“老客户”的,前段时间网上流行过的某篇“性工作者日记”里好像写了类似情形。

最后,还是性和爱能不能分离的问题,其实这个不能分离观点及其理由不是我拍脑袋突发想出来的。因为我自己确实有“必须先有爱,才能有性”的先入为主的观点,也存在无价爱情的理想,然后我就仔细思索“我为什么会这样想”,“是什么使我认为只用金钱交易性是不道德的”。

我做了若干种假设,当时也考虑到了单纯从社会基础的角度考虑“因为性交易危害社会所以不道德”的思路。不过正如前面那位“太阳底下最古老职业”帖子的河友所说,古代也有公开的性交易活动,如果会危害社会,古代就不会只批判女性——出卖方的不道德,而对男性那么宽容,甚至还夸耀“风流”,即使批判也只是从“败家”的角度批判。我考虑的结果是,那时对性交易中女性不道德的谴责并不是因为性交易本身危害社会导致的,而是由于女性在过去没有性自由导致的,所以我得出了正文中“当前对性交易不道德的谴责同古代是不同的”一段的结论。那么为什么到了近代男女平等之后,在承认性自由的基础上首先经历了谴责性交易不道德的阶段(这是对否定之前男权的一部分),然后随着性解放运动的兴起,随着自由的不断扩展,性交易又重新开始推动合法化进程。我由此想到了对爱自由的承认是性自由的基础,那么对爱无价的承认应当是谴责性交易不道德的根据,重新推动合法化进程则是从比爱自由更广义的自由出发,承认成年人有出卖肉体的自由。考虑到广义自由之后,我还进一步地考虑过是不是爱自由和性自由实际是两个不同的自由范畴呢,即性自由并不依附爱自由。不过我再考虑性自由历程的时候,发现很早就有性自由的观点出现,性自由被承认的时间也早于“广义自由”蓬勃发展的时间,而爱情自由是人类很早以来的观点,也是自由中较早被承认的,这使我最终认为性自由是附属于爱自由的。

这是我的思考过程,为了解释性自由为什么可以依附于爱自由,我做出了“性天然会伴随爱”的假设。我也知道很多人认为性是性爱是爱,所以我还试图考虑过这种想法产生的源头,恰好就是慕容雪村先生的那篇帖子,他的文章最后表达了“要么承认爱有价,要么承认爱和性可以分离”的意思,当然他的观点是“爱和性可以分离”,我们的分歧就在这,考虑到现实中许多和性交易无关的趋利行为,比如这个回帖天涯浪子:唉,说个最近发生的一个真实实例就是一个例子,我觉得必须承认现实中爱是有价的,爱情的无价在现实中还是个梦想,然后我得出了“许多人不愿正视现实,不愿承认爱在现实中是有价的,包括不愿承认自己的爱是有价的,就以性和爱分离来麻痹自己,来逃避”的结论,然后写出了“逃避是没有出路的...”一段。这实际上是反映了人们对爱无价的价值观的肯定。

最后的最后,关于这个观点我选择用例子来说明,也是因为这和每个人对“爱情是什么”的不同理解或者说“爱”的定义有关,也许对于爱和性能否分离大家还有很大分歧,我愿意把我的思考过程写出来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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