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霍华德:我的江湖生涯 -- 老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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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霍华德:我的江湖生涯

我站在这里,一切都是新的。从丰田中心球馆,到更衣柜。以前也来过这里,却从来没到过这个更衣室,那个客队更衣室比这个差远了。从今天起,我就是这里的一员。

我叫朱万,那是我在华盛顿的时候,他们这么喊我;后来到丹佛、奥兰多,就管我叫老霍。到这里来打球,我也忘了以前,我是否想过来这里打球。我刚出道的时候,他们没要我,我去了华盛顿。那时候,这里很火,那个叫什么大梦的,滑翔机的,连拿了两个NBA冠军。后来巴克利也来过,想傍大款傍上一个冠军,最后没成。你想,乔丹又回来打球了,他们怎么有戏呢?我痛恨这种傍大款的,现在也有,那个叫马龙的,不也想抱奥尼尔大腿吗?不也是没拿成冠军?!不过说归说,他们那时候要是让我去,我也会干的。戒指?谁不想要啊?打篮球,就是一为了钱,二为了那枚戒指。

我在华盛顿那几年,过的很快乐。那年我刚替他们打球,平均每场就能拿17、18分,还能抢8、9个篮板,比别的新秀都多。我年轻,有的是劲。打完球,还能出去泡泡酒吧,至于吸毒,有没有?忘掉了。我师兄韦伯那时候也很出风头。密歇根五虎,那可不是吹的。不过,他们都没有从大学毕业。我是唯一一个能提前毕业拿到学士学位的NBA运动员,虽然比你们这些博士啊,什么博士后啊差一些。可比那些高中生好多了,他们刚开始签名都不知道往哪里签。

说到这个五虎,想起来了。我和5还真有缘分。我先是和老韦他们被称为密歇根五虎。后来又被华盛顿子弹队第五个选秀选上。又穿5号球衣。我知道,在中国,5号是很厉害的。那个电影,就叫什么女篮5号?不过我没看过。我也是到了火箭,听这里的中国球迷说的。还有,我离篮板五米左右的地方,跳投很准;当然,离篮板五个INCHES的地方,勾手也很准。而且,我一般每场能抢到5个左右的防守篮板。我第一年打NBA的时候抢篮板最多,后来再也没超过过。抢篮板很危险的,为了再多打几年,我得保护我自己。

斯特恩是有本事。张罗着球队给大家开高工资。老实说,我以前从来没敢想自己能拿那么多钱。几百万啊?那得数多少时间?我上大学的时候,就那么几千块钱。虽然那个叫马丁的人帮助过我,那也没多少。到底多少?我忘了。就算没忘,我也不会告诉你的。韦师兄就因为这个事情,上了好几次法庭,还差点打不成球。在华盛顿,那时候还叫子弹队,俺慢慢就成了老大。团结就是力量,我太相信这句话了。我们那时候就团结起来和老板斗,还罢过一次工。我的工资就是那时候涨的。我签了7年上亿的合同。上亿哎,你知道1百个MILLION是多少个零吧?10个!哦,不对?是9个?唉,我数学不大好。不过这不能怪我。谁都知道,我那学士学位是混到手的。

我在华盛顿待了7年,他们把我换走了。原因是不能拿冠军。这能怨我吗?我一个帮手都没有,我们队就我一个人进过全明星,你说我怎么打?你当我是老乔啊。乔天王那么NB的人物,都有几个帮手。皮彭、罗德曼就不说了。那个朗利也不是白吃饭的,他在篮下一站,就没几个人推得动他。还有那个库科奇和科尔,他俩扔三分,就跟吃饭夹菜一样容易。我有谁帮我?你说说。

我从华盛顿来到小牛,我不喜欢小牛这个地方,原因是我不喜欢我们老板。我们老板叫马克。你不知道?哦,对了。他还有个姓,叫库班。他也是搞计算机出身,和你们一样。不过他挣的钱比你们多多了,谁让你们没赶上好时候呢?马克就认为钱就是一切。他找了好多个人,都很牛。可你要知道,球是五个人一起打的。在这里,我就没捞到几次投篮机会。我们在场上的时候,是大伙一窝蜂一样冲到前场。手里拿到球的,就把球往篮框里砸。砸中了,就算进了。没中,谁运气好抢到篮板了,再继续砸,一直到球丢了,大伙再一窝蜂跑回来。所以,在小牛打球,体力要好。前几个月,说奥尼尔要去小牛。打死我也不信。他要这样跑两个来回,就坐地上动不了了。我在小牛也没待长,就三年。他们把我换到了丹佛。

科罗拉多这地方,石头多,山多,除此以外,还是山。所以,我们这个队叫掘金队。不过从来没掘到过金子,除了俺以外。我是掘金队最厉害的,当之无愧的老大。不过掘金队买了我以后,也没钱了。和在华盛顿一样,我还是光杆司令。这样,我又当了三年光杆司令,每年打完常规赛,我就开始打包出去渡假。

去年,我的合同到期了。掘金选秀选到了探花,那个叫安东尼的,他打球也很冲。掘金想把我留下来,让我再当几年老大。我想了想,算了。钱,我已经挣够了。我这一辈子只有一个人需要孝敬:就是当年把我养大的奶奶。别人,我管他干吗?我现在就缺一个戒指。在掘金,是没有希望的,老的老,小的小,能不能进季后赛都是问题。拿冠军,恐怕得下辈子。我得挪个地方,一个有希望拿冠军的地方。我没想去湖人,因为马龙已经先去了;马刺,位置又重合了;我又不愿意去国王当老韦的替补;于是我到了奥兰多,以老将身份签了6年的合同。

以前打球,都是别人挑我,那是没办法。这一次,我自己做主了,结果又犯了大错。我原来以为希尔这家伙的伤会好的,最多年底就可以出来打球。这样一来,加上我和麦迪,我们三个一场说啥也能拿7、80分。没想到,这个千年病夫,到十月份的时候,说还得接着治。队里就我和小麦两个挑大梁。到后来,小麦也受伤。队里就我一个人撑着。那些时候,每次打完球,我就回家。晚上睡不着,躺在院子里,喝着啤酒,我就想,这人的命运恐怕是由上天决定的,戒指是甭指望了。有人跟我说森林狼有可能要买我。我动了心思,森林狼挺好的,加内特这小子身体素质好的一蹋糊涂,卡塞尔又能传球,别的几个也不错。可我知道,这只是传闻而已。他们没有筹码可以和魔术队交换我。

前几个月,湖人输给活塞。小麦问我,想不想去火箭?他说,奥尼尔老了,一年不如一年;姚明这家伙是一年比一年强。不如大家一起去那里闯一闯?我知道,上天还没对我关上最后一道门,戒指还有希望。后来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

好了,到十月份的时候,再和你们叙叙。对了,下次来,别忘了替我带套小学语文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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