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政府统计中的职工工资 -- 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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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计算时做分母的“工资总额”不是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概念,而是财务意义上的“工资总额”,属于自说自话。
统计意义和财务(税务)意义上的“工资总额”概念是不一样的。
财务上的工资总额是指对应“应付工资”科目的数字,也是个人交税和计算“五金一险”(上海好像是七金)的依据。大部分地区的地税部门有个强制的全员所得税管理系统,单位每个月都要网上申报正式员工的每月收入以计算实发工资,这也是每个员工工资单的具体内容。不难理解老百姓约定俗成的工资概念是指财务意义上的工资总额。
而统计上的则包括“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下的相关明细科目(五金一险挂帐科目)。这个普通人比较陌生,有关方面发布统计报告时最好同时公布计算口径,以免产生误解。
但是也不太认同统计意义上的工资总额概念。因为那些福利只是一种远期保障,有着某种不确定性,这种保障的收益要具体量化成金钱收益数字,仿佛远期期票的折现,是要折价的,这两者之间并不是统计局认为的那样简单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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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青猫 字237 2009-04-02 19:39:08
🙂确实有许多企业这么干 纹石 字200 2009-04-02 20:57:14
🙂所以说不一定准确。 皮儿 字616 2009-04-02 20:32:27
🙂楼主文摘中最大的不对就是那个67.1%
🙂远期保障也要分情况。 njyd 字622 2009-04-02 23:39:10
🙂他是个愤青唱衰主义者,不排除别有用心。 赫然 字139 2009-04-02 10:47:28
🙂ZF在这些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是一次两次了 蓝蚊子 字68 2009-04-02 17:25:07
🙂看了楼下的分析,原来LZ的是瞎掰呀.... 熊熊熊熊 字0 2009-04-02 01: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