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他们在黎明前倒下 引子 -- 柳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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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他们在黎明前倒下】尾声

虽然城工部事件得到了平反,但是在后来的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当时侥幸生存的很多同志及其亲属仍然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尤其在文革中,许多“内奸”、“叛徒”的帽子又重新扣回到这些同志的头上。

在为城工部平反的同时,原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曾镜冰却被视为“内奸嫌疑”,被撤销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副书记和省政协主席等职务。1957年起,先后到天津芦台农场、辽宁省盘锦农垦局、中国农业科学院辽宁分院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受迫害。1967年5月27日于北京逝世。曾镜冰领导下的许多人从56年以后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

1981年,福建省委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福建地下党的冤假错案再不认真对待并加快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改革开放也难以进行。恰在此时,福建的一位党员干部上书胡耀邦,反映了福建地下党遗留的这些问题,表示十分忧急。胡耀邦立即在这封长信上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就先从福建抓起。” 从此,福建地下党问题的解决,开始有了新起色。

在摸清了地下党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根据胡耀邦“公公正正地解决”这一问题的精神,福建省委认为:地下党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必须要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看待过去的历史问题。一方面,要从地下党远离中央,在敌强我弱、条件十分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长期坚持斗争的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地下党斗争中出现的某些缺点、错误和挫折;另一方面,也要从解放后长期受“左”倾错误影响这个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过去在处理地下党问题上的失误,因此解决地下党问题,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宜粗不宜细,不要追究个人责任,做到既分清是非、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安定团结。

在1983年5月中旬,福建省委向党中央呈送了《关于为曾镜冰同志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说:经过多年审查证明,曾镜冰同志政治上没有问题,应排除“ 内奸嫌疑”。曾镜冰同志任福建省委、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是有成绩的,对党是有重要贡献的,对他的“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的认 定,应予撤销。1948年年初,闽浙赣区党委怀疑其所属城工部组织被内奸特务所控制,错杀了一批骨干,解散了这个组织,使党的事业遭受了损失,错误是严重 的。1965年经中央批准,为这个城工部平反,是正确的,遗留问题应继续抓紧解决。经过长期严格的审查和考察,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左”的思想造成的重大失误。基于上述结论,我们认为应为曾镜冰同志的“内奸嫌疑”平反,恢复名誉。这一专案应予撤销。凡属受此案株连的原闽浙赣区党委的其他领导人和干 部群众,也应同时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至此,福建地下党的问题才得到了基本的解决。

我想提到一点,在城工部烈士中,有不少是毕业于英华中学的,就是我的母校师大附中的前身。在当时,附中聚集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学生。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体现了当时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

承蒙橡树村和宁子两位版主的抬爱,将这篇文章推荐为精品。实际上这是个急就章,基本上是资料的堆砌,所以感到很惭愧。只能说这是对烈士的评价,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和精英。

我想,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献身的是烈士;在重庆渣滓洞、南京雨花台慷慨就义的是烈士;这些蒙冤罹难的城工部干部也是烈士,共和国的旗帜上也同样有他们血染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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