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杭州飙车事件。。。有听说过吗。。。 -- 无奈的人
因为交通肇事刑罚的上限有限,大概是3年还是5年,记不清了。判3年,陪一笔钱,表现好混个2年1年出来,一切依法办理,你也不好说他不秉公。
现在飚车杀人获罪偏轻。前一次钱塘江边飚车装死了一对夫妻,也是杭州,留下来一个遗腹子婴儿,很惨,一时新闻。最终司机,一个富家子,判得比较轻,大概是3年。
我记得当时和一个同学,做律师的,讨论了这个事情。我有个想法,但是忘了他是如何评价的了。我业余,他专业。
我的想法这样的,法律工作在技术层面实际是一种语言文字工作。飚车,我可以认为在正常的“交通”之外。或者说,假定我是检察官,我分解你的行为:你从A的到B地,我认为你是交通;你把速度开到那么快,我不认为你是交通,而是在娱乐和追求刺激,对这个行为,我认为你有杀人、伤人的故意。按照刑法,应当估计到行为的后果而任其发生,是主观故意的一种。这样我用不用交通肇事、而用故意杀人罪来起诉你,量刑起点就大不一样了。
我辅修过法律,半桶水,因此最敢想,但是感觉理论上这个手段应该是存在的,当然难度也大。如果死者家属有得选择,相比量刑较轻的交通肇事,很可能会选择这条路。
希望河里专业法律人士发言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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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视的报道不错 新长城 字118 2009-05-09 15:57:51
🙂坐等某些埃地出来为杭州警方辩护 3 benho 字0 2009-05-09 14:26:53
🙂送花,也在等 cococal 字0 2009-05-10 03:38:27
🙂按照交通肇事确实可以“秉公处理”
🙂嘿嘿,如果交通肇事碰上躲猫猫呢? 肥肥烤猪 字10 2009-05-10 08:52:10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参与飚车的所有人。 朱停 字44 2009-05-10 03:25:12
🙂纠正一些细节. 2 kernelh 字178 2009-05-10 03:06:17
🙂期望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肇事者 4 黄花菜 字145 2009-05-09 16: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