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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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飚车呵飚车呵
一、现有法条没有界定“飙车”这个概念;
二、现有法条界定的违法驾驶行为,可以涵盖“飙车”这个概念;
三、在司法实践上,可以套用交通肇事罪比较重的那两档,针对情节的严重情况不同予以处罚;
四、杭州的这次肇事案件,从目前的情况看,有很大的可能性没有飙车的情节(无有力证言证词,媒体也没有披露什么像样的、可以支持这一认定的信息);
五、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以后类似飙车的事情会大幅度增加,应该适时修订法条、提高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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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现在没有任何加重情节,要以交通肇事罪判处 冯家窝堡四贝勒 字86 2009-05-11 18:41:08
🙂飚车呵飚车呵 cococal 字0 2009-05-11 18:31:14
🙂两个方面 4 秋末冬初 字537 2009-05-11 18:45:57
🙂这个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以这样看
🙂我很奇怪 诛心 字135 2009-05-11 18:47:06
🙂目击者的证词基本无效,对于最后的定罪仅供参考 laska 字0 2009-05-11 22:50:12
🙂困难或者不困难,并不能改变依法执法的精神 1 秋末冬初 字222 2009-05-11 19:08:34
🙂我是法盲,来这里学习法律知识的 诛心 字26 2009-05-11 20: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