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杭州飙车事件。。。有听说过吗。。。 -- 无奈的人
如果一定要说谁败了,广大“正义”网友同样败了。
而且当时目击证人路人甲乙丙丁纷纷留言--肯定超过100码了,一点也不夸张。。。
貌似有人要发声音了--警察说是70码,无知群众说是超过100码,貌似无知群众还靠谱点。
这种说法貌似有些道理,其实说穿了,不过就是一个字--蒙--凭着感觉蒙。
警方说初步调查,当时的车速是70公理左右,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我感兴趣的是--在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急迫的知情权,在尚未来得及进行细致勘察的情况下,警方说当时的车速多少是可以让人满意的?--
80码?--从现有的情况看,不会令人满意;
90码?--恐怕仍然不会令人满意;
100码?--会有一部分人满意了,但恐怕认定了“远超100码”的同志们还是不会满意。
so,综上所述,只要警方报出的速度低于100码,都不会令人满意。
可警察当时为什么还要报“70码”呢?--有人说了--很明显,这是警察打算偏袒肇事者,否则,那么多路人说肯定超过100码,干嘛不采纳呢?
平心而论,这个担忧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以此认定了警方企图包庇却有失偏颇。
首先:从可靠性上来讲,肇事方的口供和路人的证言,都缺少足够的可靠性--前者是利益当事人,为减轻自身责任,尽量靠低是可以预见的;而后者,没有专业测速设备,只能凭主观感觉,有朋友说附近小区很多业主本身是经验丰富的有车族,都说车速超过100码。
问题在于:1、所有称“超过100码”的目击者都是有车族吗?
2、有车族就一定能靠目测对车速进行正确或者大致正确的估计吗?
如果要验证路人的证言的可靠性,还必须进行相关的测试和甄别,而警方的通气会和车祸发生时间相距很短,恐怕难以有充裕时间作出严谨的测试和甄别。
而从肇事一方来讲,由于其车内有仪表盘,可以说出相对可靠的当时速度(当然,这必须建立在肇事方“诚实”的基础上,而这显然是难以指望的)。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肇事方实际承认的速度甚至低于70码。
而对于警方来说,当时惟一可以肯定的是--车速肯定超过规定限速的50了,但超了多少,具体车速是多少--不知道,或者说:尚待勘察。
于是,“70码”成为当时警方惟一能肯定的一个数字,这个数字,是一个底限。
其次,从警方自身对今后事态掌握的主动性的角度来讲,其更愿意先选用“70码”这个说法。
原因很简单--初步估计的保守点,今后调整的余地大。
假设警方在通气会上说“车祸发生时的车速在100公里”,那接下来会面临以下情形--
1、经过勘察,车速确实是,或者超过了100公里--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是“蒙”对了;
2、经过勘察,实际车速确实没有超过100公里(比如85公里)--但这就有问题了--
一方面,警方可能面对肇事方及其律师的指责--在没有进行充分勘察的情况下,贸然抛出对肇事方严重不利的“结论”;
另一方面,警方甚至同样逃不过广大“正义群众”的谴责--你一开始不是说是100公里的吗?怎么一转眼就变成85公里了?摆明了是要给肇事者开脱嘛。猫腻啊猫腻,黑幕啊黑幕~~难道这是不可能的吗?届时警方又如何为自己辩白?
眼下报得低一些,今后若勘察下来,高了,自然没什么问题;但若反过来,只怕警方更加说不清了。
当然,警方在作初次通报的时候,未必会想得如此细。但是,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在没有经过检验,尚无把握的情况下,作出相对保守,较有把握的估计是完全正常的。
只不过,警方提出保守的“底限”,却很可能在一片群情激奋中被有意无意地扭曲为“踩线”了。
现在比较权威的勘察结果出来了--84.1km/h—101.2km/h,
有的同学开始兴奋了--路人甲乙丙丁说是100公里,好歹在这个区间内,警方说70码,连区间都没进入。岂不坐实了警方“包庇”之罪?
且慢兴奋--前面说过了--所谓“70码”只不过是一个底限,所谓的“踩‘超速50%’的线”其实对最后定罪量刑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和所谓“超速50%”相关的,《道路安全交通法》中是99条规定可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而本案撞人致死的事实是明摆着的,用踩‘超速50%’来为肇事者开脱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而事实上,对于坚持“100公里”说的同学来说,留下的空间也不过只有0-1.2而已。
而在84.1--101.2之间,尚有无数种可能。比如85,86,。。。90、、、95.。。。。
我还是很感兴趣,如果当时警方通报的速度不是70,而是其他数字,比如85或者86,你会改变看法吗?
如果最后勘定的速度不是100公里,广大认定至少100公里的网友们,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吗?
我看不太会,所以--结论只能是--
对于相当多的“正义”群众来说--不符合自己所设想的,就不是正义。至于其他各种可能性?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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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公布了,在哪里可以下载或查看? thacaos 字0 2009-05-14 09:21:27
🙂本来无所谓败不败
🙂其实嘛,就是警察应答水平不够高 duanjian 字216 2009-05-14 20:17:34
🙂呵呵,如何进行大众公关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laska 字188 2009-05-14 23:02:54
🙂老百姓天然有质疑政府的权利 2 游侠 字281 2009-05-14 20:23:03
🙂政府不能喊冤 1 大秦猛士 字150 2009-05-14 21: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