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对“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的个人分析 -- bigwolf
对“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的个人分析
河里突然搞投票,分析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的行为。在下看了文章后在屋里转了半小时的圈,好不容易才理出头绪;本想发回帖得了,但是我在查资料时非常偶然的找到了这集电视剧的原型案(真实案件,连续剧我还没看,能找到纯属走运),干脆一咬牙发个主贴,也好把这件事我的观点彻底说清楚。关于投票,我第一个人投了第八选项:
为什么呢?我看这个案子的讨论又会掉进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以及小义大义的坑里,这样永远没完。可是想一想,小律师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也就是程序正义,律师职业道德,实体正义全都满足的路?我认为这才是一位所谓“美国标准的优秀律师”该追求的目标,而他的选择和做法离这个目标相差甚远。我个人同意他是位硬汉,也认同他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维护之心,但是他过于机械的理解了他所说的律师的职业道德。
说之前大家先来看看连续剧案子的原型,文章太长,想看的人自己去看:
快乐湖尸案中的英雄外链出处
简单说一下,就是两位律师为一个杀人案嫌疑犯辩护。嫌疑犯只被指控杀了一个人,但他向律师坦白还有两个人也是他杀的(还没在法庭上说),律师为拍照移动了尸体,又埋了回去。另两位受害人家属知道了一些情况后先来找了律师,律师拒绝回答,直到罪犯在法庭上认罪了,律师才说出真相,两位律师坚持认为,保守当事人秘密的职责要求他们保持沉默。这两位律师虽然被舆论界批评,但在法律界受到了好评。
那连续剧里的那位律师的问题出在哪里呢?有争议首先得怪编剧,因为原型案本来是没有漏洞,编剧为了故事性作了修改,但是没漏洞的案子出现了一个逻辑性的漏洞。看看小律师的说法:
说的不错,好像还得加上“为当事人保守秘密”“尊重当事人意愿”什么的。可是这些誓言最终要满足一个结果,就是“尽我的全力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意愿和当事人利益有时候是矛盾的,这样“尊重当事人意愿”反倒会破坏当事人利益,最终律师的辩护目标也就无法达到,即是说辩护失败了。
假如有这样一件事:同样一个杀人嫌疑犯被指定了一位律师。律师来找他,他或许是有难言之隐或是对官司没自信,对律师说:“你走吧,别管我了,我准备去死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好律师应该夹着包走人呢,还是去尽力帮他脱罪?如果选前者的话,那《越狱》也别拍了,男主角的哥哥也灰心失望过,律师还是在尽力帮他找证据脱罪。
同样的道理,快乐湖尸案中的律师不说出秘密可以帮委托人减轻刑罚,保守秘密是合适的;可是电视剧里保守秘密只会加重委托人的刑罚,对自己也没好处,更是违反实体正义。可以拿这个当筹码去跟检察官讨价还价保住委托人的性命,这才是“要尽我的全力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本来是板上钉钉判死刑的,减轻成终身监禁,谁也不能说他辩护失败了吧。无论是以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来说,小律师的做法都是有问题的。
其实我觉得这个案子讨论的意义不大,要讨论就讨论原型案,这个原型案变化版已经改出一个大BUG了。我对法律也不是很懂,尤其是美国法律,有懂行的朋友能补充的地方最好能补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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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对“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的个人分析
🙂OJ辛普森当年杀妻案的律师才真正冷血,面对全民压力仍胜诉 坎肩也来谈马甲 字0 2010-04-14 04:13:22
🙂回复 清月 字200 2009-05-21 11:49:34
🙂我不是要律师去当什么污点证人 bigwolf 字337 2009-05-21 11:58:03
🙂如果选择这种方式那事先也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清月 字0 2009-05-21 19:50:32
🙂对头,当事人意愿和当事人利益矛盾时 1 胡丹青 字317 2009-05-21 20: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