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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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道上来讲,目前政府相关方面明显偏袒肇事者,因为是有更严厉的适用法律未被采用:
1、案发时飚车事实明确:撞人后,一会儿后数辆同类同伙车呼啸而至;
2、北京已经有现成案例,三名飚车者虽没有伤害到时他人,已经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和宣判了(这是白岩松前几天在“新闻1+1”中讨论杭案时说的)。这就是现成案例,这个罪可以判从3至5年直到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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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样? 3 秋末冬初 字348 2009-05-18 06:28:10
🙂继续,偶飘过了。。。 驿路梨花 字0 2009-05-18 06:33:32
🙂送花一朵,不是给老萨的 李夏禾 字42 2009-05-18 05:50:55
🙂老萨讲得不对
🙂你说的这两条不对 1 常识主义者 字392 2009-05-18 23:21:46
🙂不是专门名词 李夏禾 字196 2009-05-19 00:32:35
🙂:) 萨苏 字73 2009-05-18 06:06:58
🙂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控警示后人 1 李夏禾 字919 2009-05-18 09: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