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杭洲车祸中被忘掉的 -- 渔樵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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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呃,貌似这段文字引起了河友的误会

再细说说吧。

这个回帖主要是响应LZ晚上开车可视性讨论的问题。

我指的那条路,叫紫竹院南路,南端接增光路,北段接紫竹院路。两条机动车道,两条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之间无隔离有黄实线。路两侧除一个加油站外,单位、学校、银行、住宅区密集,且很长一段没有路灯。这条路车流量不是很大,因此,长达1km的路上没有红绿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在横穿马路时,也往往警惕性不够,经常出现急窜出路边或者猛拐上机动车道的情况。

我驾车时,一般是从紫竹院路右拐进入,路口有个加油站,再往前有个大众4S店。因此,夜晚经常有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泊。我也亲眼见到自行车在遇到前面挡路车辆时,猛拐上机动车道而与后面机动车发生刮蹭的事故。我一般在经过这一路段时,就会将车速降到40km/h以下,并将远光灯开关一次,用以观察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停泊状况,和非机动车行驶状况。

经过此路段后,进入了约600m的无路灯路段,一般这个路段我会打开远光灯,保持40km车速行驶。如无会车就一直保持大灯开启,有会车的话,会按照规定关闭大灯,会车结束再开启。(一直有会车怎么办?呵呵,那我当然不开大灯了,道路上够亮了,也不可能有粗心的行人或非机动车窜上机动车道。)

对于远光灯问题,我现在的感觉是北京的司机走上了极端,要不就无论什么路况都明晃晃开着大灯。要不就是鬼子进村似的怎么着都不愿意开。我的理解则是,在光线不良的环境上,远光灯可能对车辆驾驶带来些不便,但确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一个重要预警。尤其在道路安全设施不是很完善的今天,驾驶时按照道路交通法去正确使用远光灯,是对别人,对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行为。

最后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险情。还是新手的时候出来练车,就是那条紫竹院南路,早上9点,一个大晴天,在机动车道上以30km时速行驶,同向没啥车,反向不时有机动车会车,因此速度控制的比较低。前方逐渐接近非机动车道上一位骑自行车慢慢悠悠骑行的头戴草帽老伯,观察他没有并线意图。一般习惯,可能都会在机动车道上保持车速径直平行超过这辆自行车。但那天不知怎么阴差阳错,我脚不自觉的略带刹车减速。此时,突然老伯的草帽被风吹落到机动车道上,而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老伯很自然的一歪把,猛然并到机动车道上,并且弯腰去捡草帽!!

我当时可能也就离他10米不到吧.....还好,车速本来就慢,再加上我脚一直带着刹车,很轻松把速度降了下来,停在了机动车道中间,眼睁睁的看着老伯一个潇洒的镫里藏身,捡起草帽扬长而去....

从此我落下了病,再有这种路况,要从后方超越载物的,带人的,注意力明显不集中的非机动车时,都会先响下喇叭。不止一个朋友皱着眉头跟我说,你丫知不知道城里鸣笛是违章的?我则回答:违章被逮了,也比刮上个马虎蛋儿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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