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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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就常常是法盲。热血应该也是好事。但是,头脑过热而忽略了思考就不可取了。
比如这句
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对社会规则交通规则的尊重。判个二十年,效果肯定好过,判三年缓期一年并罚金多少多少。
首先,“判个二十年”符不符合“对社会规则交通规则的尊重”?其次,无视“醉酒”、“逃逸”及肇事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同样的处罚,“效果肯定好”么?
法律规定中处罚的轻重区别,是有原因的,并不是处罚越重效果越好,望君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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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荣幸,被“萨苏”误导了哈哈 小耿 字1842 2009-05-19 23:31:33
🙂您让我很失望! 3 三笑 字174 2009-05-19 15:34:48
🙂欢迎地主来关注 1 小耿 字562 2009-05-19 12:44:41
🙂法盲并不是贬义
🙂即席发言有啥说啥考虑不到那么细了 1 小耿 字203 2009-05-19 14:04:09
🙂送花谢宝:站着说话腰是不痛的 4 cococal 字87 2009-05-19 14:42:08
😥这个标签是给我的么? 3 landlord 字278 2009-05-19 17:20:23
🙂送花,您不喝红酒,冤啥? 1 cococal 字0 2009-05-19 17: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