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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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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如果不取消土地出让金,你还会支持物业税吗?

21世纪经济报道发了社评《物业税推出的策略考量》,提出征收物业税的同时不取消土地出让金。

http://stock.jrj.com.cn/invest/2009/05/2702365098861.shtml

其中最重要的观点如下:

......

  需要指出的是,物业税如果要被接纳并择机推出,就必须要考量各种抵制的力量,相应地做出一些策略化的安排。坦率地说,地方政府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变量。一些地方政府担心物业税可能会“冲掉”其土地财政的一些利益,它不具有像土地财政那样的“预算外收入”灵活支配的好处。我们认为,物业税必须要保证在一个较长的年限内,地方政府从中获得稳定收益不低于其土地出让金。否则,地方政府就有动力去阻碍这一政策。于是,推出物业税的第一原则就是针对地方政府的“税收中性原则”——它不是一个“侵蚀利益”的工具。

  首先,跟流行的观点不同,开征物业税并不意味着就要取消土地出让金(将批地改成批租)。这个道理很简单,物业税将打击不恰当的投资性需求,必然产生房价回落,而房价回落自然导致地价回落(炒地其实依赖于炒房,现在很多土地竞拍流标和重新低价拍出可为佐证),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税是土地出让金一部分利益的“替代”,只要地方政府土地拍卖是透明的、承诺的年供应数量是稳定的(不要土地价格下跌就停止拍卖,限制土地供应),那么土地出让金就是一个市场化的价格,它可以继续存在。

  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将物业税划为地方税收,如果要采取分税的话,也可以考虑给地方政府一个相对大的份额。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预算外收入的热爱,也有着特定的原因。在分税制体制框架中,地方政府对税收丰厚的税种一直存在一定的“焦虑”,于是地方政府偏爱“预算外的收入”。

......

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支持物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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