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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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没有意义。口头表达远不如书面表达正式,我想blog上发表的算是正式的声明。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要用口头语式的“杀错了人”来作总结?你觉得这个合理吗?
呵呵,警察自然希望邓精神病,这样不用牵扯前面的强奸案。而这个案子激起民愤不是因为邓的精神病杀人而是因为邓贵大等官员的嚣张暴行。包里有帮助安眠的药物就是精神病?这差别太远吧?如果邓玉娇接受精神病作为案发的理由,那么邓贵大的嚣张暴行被湮灭了,这自然对巴东政府是一个体面的结果,你认为这对邓玉娇公正吗? 在你看来网民别激动,这个不过是普通的精神病患者没控制住杀了人而已。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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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必须结合其他旁证才行 FlyGeneral 字98 2009-05-29 13:51:39
🙂别曲解律师的话 1 闻砾 字847 2009-05-28 15:32:24
🙂什么叫杀错了人,你得去问律师 FlyGeneral 字311 2009-05-29 07:54:42
🙂出处?
🙂杀错了人这句话我收回,看来凡事不认真是不行的。 1 FlyGeneral 字278 2009-05-29 09:40:41
🙂您愿意收回这句话 马大善人 字40 2009-05-29 11:01:35
🙂既然你收回了 闻砾 字413 2009-05-29 10:48:16
🙂失眠是忧郁症的重要表现 FlyGeneral 字64 2009-05-29 1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