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请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稍存敬意! -- 巴山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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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个评论:怎样才是客观公平的评价?

萨苏河友。我觉得和你,或者部分河友与你,或者部分河友与部分河友,关于怎样才是客观的评价,在理解上有很大的差异。而你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约束别人不约束自己罢了。

比如说,我也可以很谨慎地(with respect)向你提出:如果称呼蒋介石为“雄奇”,是否也是对很大一部分人的辱骂呢?毕竟“雄奇”也是对特定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而且从汉语来讲也是褒义词汇。但历史、政治是有其立场的。网友对A冠以一个外号,是对您的感知的伤害,但您对B也冠以一个外号,会不会也是对另外一批网友,他们不接受这个外号背后的含义的,产生了伤害呢?

所以,你希望河友们评价“乱邦”收声,单单就此事来说(不考虑世上事物的联系性),您是平和、善良的。但就性质相近的、同样是对政治人物的评价,面对河友们的批评,你又何曾对“雄奇”一事有过哪怕一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

所以有两个标准:一是让人民来写历史,听从人民的评价。河友们(在事实上)接受您个人对某些政治人物的评价(哪怕河友们很不爽);您也接受河友们对政治人物的评价,哪怕您也很不爽。

第二个标准也就是您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大家都勿施于人吧。但在“勿施于人”不单单讲的是别人,也讲的是自己。这才和平中正了。

我想您一定赞同的。

同理,拿日本鬼子杀人,我们是否也应该杀人来比方,是不合理的。拿您这个做比方,性质上更相近一些。

否则,如果您在事实上不接受这两条原则,比如说“雄奇明明是好词汇,怎么能跟乱邦比?”莫非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只能上香不能拍砖?那就很道歉,公众的历史评价从来就不是私产。你不能对别人说,用褒义词汇,你们就应该高兴;用贬义词汇,那就是道德问题。

这就成了木偶戏了不是?

回到毛公和前胡书记的事情上。

首先,“腊肉”和“乱邦”,是否同性质的称呼,我想这一点不能回避。“腊肉”,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这个词汇没有包含任何他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的主要特征相关的信息。这个称谓,就是典型的人身辱骂,跟骂“牲畜”、“禽兽”或者“你丫的”没有什么区别。这个,你可以说,是发言者的品德问题,我们西西河提倡五讲四美三热爱。坏品德的不要拉出来遛,这个,您也说了不好,我也很支持。

但是,“乱邦”,首先是一个他人对这个政治人物的评价。这个评价是由他同时代的其他政治人物和普通干部、人民群众流传下来的;之所以流传至今,是因为它对这个政治人物的历史评价,是得到起码一部分人认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这个称谓跟孙“大炮”的称谓是类似的,跟你首倡的蒋“雄奇”的称谓也是类似的。

你和一部分河友之所以对孙“大炮”没有提出异议,唯独异议“乱邦”,那是因为立场不同。网络上大量的人都称之孙“大炮”,不触及你们的敏感神经,或者说没有被踩到小尾巴(人人都有小尾巴);同样,你即便面对众多河友的反对,众多网友都觉得接受不了,但你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提蒋“雄奇”不对,那也是因为您觉得你有理。您坚持这样说,也并没有因为说我们觉得不合理,您就认了他不合理。

那么,性质上类似的称谓,“大炮”“雄奇”词面上一褒一贬,您和一部分河友都能接受,但唯独“乱邦”你们接受不了,唯独“乱邦”你觉得别人应当接受你们的批评来改正,那就只能说这个“乱邦”是因为伤害到你们一方的感受了,你们的评价依据并而不是秉着一种对普遍历史人物、曾经的国家领袖都有的无差异化的“尊重”而定的,也不是根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定的。你们尊重的只是你们一方的感受。

但是,正如你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在强调自己一方的感受的时候,也能否首先强调一下别的河友的感受?我们在强调中正平和的时候,能否首先考虑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否真的是中正平和了?

否则,你有理,别人也有理;你有自己对历史人物的感受,别人也有对历史人物的感受。你一个帖子发过来,别人也一个帖子发过去。大家都接受,这才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言论自由。

在自己说话和让对方说话之前,谁也别往自己脸上抹粉,往别人脸上涂酱。这才是面对历史的从容气度,您说对吗?

当争论已经发展到意识形态的时候,承认我们每个人都有历史局限性,承认我们每个人都有立场,这才是对讨论过程和讨论双方的尊重,您说不是吗?

不然,感叹“难道我们的争论能有益于谁吗”,“你我都在浪费时间”,但是还有前面高举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大旗,那就成了只打孙子不打本爷的折子。这样的讨论,的确没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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