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对已故国家领导人稍存敬意! -- 巴山夜雨
我已经讲过不讨论严打的得失
我知道当时的治安不好,我也知道严打还是有
法制的。对於打击面是否过大,量刑是否过重
是度的掌握,这个很难争论,所以不争。
如果你有数据的话,请贴出1983-84年的刑事案件数。
(以判决的为标准),并于之前之后的几年刑事案件数,
比较。如果这段期间刑事案件数极大地(数倍)高于其
它年份,那么可以认为,严打是有“运动”类型的
一次法制行动。这样的严打,如果在民族地区也执行,
就很容易造成民族之间的矛盾。这种比较,不会有拿
个别案件的错失上升到全体错失的情况。
以此之故,我认为我引用的那个帖子也是讲得有道理的。
不过,我对事实掌握不多,可以待识者指正。问题是
你的帖子也只有结论,而无事实支撑。我只能讲,你提供
了另外一个看法。
而且,你说“而1983年严打的核心是整顿汉族地区尤其
是大城市的社会治安”。难道在严打的文件中有“除了
少数民族地区大城市”的字样么?还是你自己的解释?
这段话很有意思。
过去“共产党民族路线合法性”是建立在
共产党阶级路线合法性上的,所以,打倒头人,
提拔下层干部,都是共产党阶级路线在民族地区
的反映,同意么?
文革后,汉族地区已经否定了阶级斗争的路线,
那么民族地区的路线要不要改呢?
我的看法,共产党建国后的前三十年,仍然是革命
党,以阶级斗争为纲,共产党只维护一个阶级的利
益,而压迫另一个阶级。共产党建国后的后三十年,
共产党放弃阶级斗争为纲,平反冤假错案,开始
转型,转为执政党,它要维护的是全社会各阶层
的利益。到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就是明白
宣告这个转变,不再是只做不说。
共产党的这个路线改变就我所知是顺应历史潮流的。
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到了文革后期,已是山穷水尽,
天怒人怨。不是这样的状况,凭邓小平,能扭转毛
主席的路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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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是确实必要的 bqsc 字330 2009-07-15 04:05:08
🙂你对于“两少一宽”和“严打”的关系完全误解了 37 冷逸 字1358 2009-07-14 21:27:58
🙂很有道理 2 九霄环珮 字314 2009-07-17 09:07:02
🙂我已经讲过不讨论严打的得失
🙂我没说你讨论严打的功过得失,强调的是严打与两少一宽无关 11 冷逸 字2054 2009-07-15 05:38:48
🙂有宝。您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俺也赞同。 十亿星阵 字92 2009-07-22 02:05:50
🙂看看这个帖子吧,两少一宽并非胡首创。 元江 字352 2009-07-15 06:48:58
🙂你这个论断是错误的 8 镭射 字505 2009-07-15 05: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