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与Y老大的二三事 -- wqnsihs
花等您的故事,也请您有时间闲下来能在讲讲。
也许是国内的氛围变了,当年我们了解一般民营资本与当地黑社会交往较多,花钱养着,有事去用,而且要能绝对掌控。当年我知道政府商界对黑社会的态度是:
1.不直接接触,通过中间人,代理人,他们能帮上大忙,可是绝对会带来大麻烦。。。
2.别被缠上,一把一利索。不欠人情。
3.这种事,可以做,不可以说。当然不是不可以在西西河里说,而是把事情限制在传闻的范围内,言之凿凿,查无实据,得到最大利益,同时不留把柄。
4.这些人有今天没明天,今天讲义气不过是利益需要,明天为了利益需要可以非常不讲义气,当然分人,不过我们见的道上混的,都是玩钱,没几个玩义气的。。。翻脸的时候六亲不认。。
5.如Y老大档税务局的差,如果换成另一个人,可能被害死的,这就是把传闻做实了,而且得罪人得罪的太狠了。。。。
6.宁可找个副市长,市委书记做保护伞也比Y老大强。哪怕把Y老大的业务交给某领导的儿子,一样能把事摆平,同时获得的帮助较大,危险较小。。。。。当然也不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吧。。。
7.如果非和Y老大交往不可,最好先想好脱身之计,把垫背的先找好,否则一个风吹草动,栽了,犯不上,如慕马,不必动用黑社会做事,交往就是一条罪状,民愤比较大。具体的事情,恐怕都是内幕了。。
花谢,候教,当然是等您有时间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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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点文不对题。我的意思是政府部门有时也是投鼠忌器 1 木尔 字517 2009-08-09 07:27:12
🙂你这是理想情况,如果警察靠得住的话 11 笑吟 字694 2009-08-08 19:38:07
🙂老兄写得极好,走正道的路我也走过,结果差点被人做掉 6 wqnsihs 字24 2009-08-08 18:49:30
🙂花等您的故事
🙂黑社会到最后不想被剿,应该都要公司化 木尔 字24 2009-08-09 05:08:09
🙂Y已经公司化,算是洗白了。 投入 字0 2009-08-10 02:00:41
🙂mang兄赶快写吧 山龙 字58 2009-08-09 01:42:21
🙂一定要写啊 百年 字0 2009-08-08 2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