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媒体·言论·普世价值(一) -- 梦秋
媒体·言论·普世价值(一)
厚积薄发兄的长文对于言论自由这个词汇作出了许多深入的阐释,以我的一些观察作为例子。链接如下:
兄弟我作为旁观者,有些想法从自己的眼界和角度出发,未免多少有些以偏概全,而且行文零碎,即使作为参考价值,也未免打了些折扣。我到新闻媒体行业工作,自从2007年初海归以来,已经两年有余,认识了一些媒体人,在两家媒体里有过工作经验,也给别的媒体写过一些东西。感性的认识在积累在量变,也许现在该到了一个总结的过程当中了。
在本文当中,我主要还是把一些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写一写。但是,我在这儿得明说了,我的经历和经验,与许多资深的媒体人相比相差甚远。如今河里熬蛋花汤的水平见涨,兄弟我虽然这身羽毛不算光鲜,也不敢在河里胡乱显摆,免得弄出一锅糊辣汤来,只能尽量就事论事。有诚意讨论者,我倒履相迎;有夹枪带棒者,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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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资深河友曾经问我:“为什么你们干媒体都是普世价值者?”
我认为这话正问在兄弟我的软肋上。虽然我对普世价值者很有点不拿正眼看,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而且从我个人的本意上来说,我即使不算半个普世价值者,也至少算是普世价值的半个支持者。
为什么说到自己的时候总是“半个”呢?
因为完整的普世价值者基本上已经脱离了我们这种靠上级靠老板吃饭,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我所认识的普世价值者当中,一些人是大学教授,一些人在攻读博士学位,一些人是美国××基金的学者。不排除有些人自带饭票,不过除非能够像Runner Fan那样在千载难逢的灾难中抓住了点滴机会一举扬名,否则前途不过是网络宠物而已。就算是Runner Fan先生,你能说他不是这样一个怪物么?又想普世,又不想成为怪物,我只能当半个普世价值者。
普世价值者所提倡的“言论自由”,我从心底里赞成,支持甚至拥护——条件是,“言论自由”这个东西必须有个可以界定的标准。比如说,某个媒体爆出的“毛少将”的问题。我从根到须明白这些人的逻辑:毛即使现在不是少将,未来也一定是少将。现在毛少将的新闻,我们不是在造谣,最多是在预言。到时候你能说我预言不准么?能说我是在造谣么?歪理往往能够挑战言论自由的合理性。
当年我曾经在新浪看过这样一条标题:驻伊美军7人中有1人自杀。当时还没有“雷”这个词,即使有,我也会认为是驻伊十几万美军被雷了,而不是我。等到点击链接打开一看,原来是驻伊美军当中每死亡的7个人就有1个人系自杀身亡。这样整个新闻就清楚了。不过,后来再看驻伊美军的伤亡统计,人家从来都是只把在现场直接翘了的人算入阵亡名单。这个美军“死亡”范畴究竟如何界定的,新浪还在忽悠人。
这就涉及一个标题党的问题。要说国内哪个媒体先开了标题党恶劣先河的,这个还真不是普世价值者率先所为。在世纪之交,各个媒体都还中规中矩,不敢乱来。兄弟我在教书的时候,拉美发生过曾对查韦斯总统的政变。我正好上着现代传播知识这一课,当时就把两个媒体对此事的新闻报道拿出来做了个对比。
B报:一场无政府主义的政变
A报的报道只是一般性的事件报道,B报做的是深度报道。事实上,查韦斯在记者会上,有记者问他是否在政变中受伤。查韦斯脱下西服外套,开玩笑地对记者说:“是不是现场验伤呀?”由此可见,A报的报道,使用的标题纯粹是无稽之谈。而B报,标题当然有点玄虚,但是并不过分。
现在可以说说两家报纸的身份了。A报是大名鼎鼎的《环球时报》(当时似乎是一周三刊或两刊),B报是红极一时的《南方周末》。从报纸的性质上来看两者所具备的可比性比较少。但是我想在这儿说明一点的是,由于媒体信息来源高度重复,大家都刊登同样的信息,出版频率比较快的报纸(例如日报,或者一周两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为了获得受众的注意,必须采用抓人眼球的标题。而作为有充分时间做深度报道的周刊来说,他们争取的是特定受众的注意力。即使标题玄虚,在这家媒体的特定受众群体之中,并不缺乏理解标题的人,因此也不必要像《环球时报》那样用噱头吓人。事实上,《环球时报》至今也还在用大标题唬人。
如果这里涉及到言论自由的话,我觉得这是言论自由的第一个层面:市场竞争。怎么说话,怎么说像样的话,新闻媒体必须考虑到市场这个因素。媒体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在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的同时,也被市场这一框架给套住了。如果需要考虑赢利的话,必须根据自己的出版周期、发行方式、读者群体来决定自己说话的方式。在每个大标题之下,其实都有媒体自身的考虑,尤其是头版头条,那都是编辑部精心策划的结果。我今年在某大报里工作,作为总编,头儿从来只看两个栏目:头版的文章标题和社论版的社论,别的交给副主编和栏目主编。这很说明问题。每个人都可以认为一条不合格的标题是大放阙词,殊不知在别的人看来,却是正中下怀。
但是,由此我们也可以断言,通往言论自由的第一步,是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实现有策略的说话。我需要说清楚的是,《环球时报》为什么是一家成功的报纸,除了它本身固有的信息量大这个特点之外,它在合适的时候打出了民族主义大旗,这一点上,《环球时报》的标题功不可没。只有有策略的说话,才能够达到让受众信服的目的。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在谈论《环球时报》的时候,依旧没法摆脱此报档次不高的印象。《纽约时报》干脆赤裸裸地说,《环球时报》是中国最大的“小报”。它的读者群,基本上也就集中在高中毕业生到25岁年轻人之间。也就是在这群人当中,才存在着“自由”的空间。
我自己的杂志,实际上也存在着小报化这个问题。2008年CNN辱华事件,当时我们老板决定用“卡弗蒂去死!”作为封面标题,还要配上一张他本人脑袋上画上红叉的大头照,一如文革时期的大字报。这个我在我从前的帖子里说起过。最后的结果当然是没有遵照执行,关于此人的报道也没有成为封面故事。我毫不怀疑,如果我们采取了这种做法,这期杂志在完全没有外部力量阻挠的情况下,会卖的非常火。但是作为媒体的底线、作为社会的底线,这种极端的做法都是不可容忍的。无需真理部出手,我们在编辑部内部就把这种经典的哗众取宠的做法给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里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的第二个问题:社会的宽容度,在美国则被称为“政治正确”。也就是说,在新闻报道上,怎样才能不去触动社会作为整体的道德底线。想必大家对2008年重庆的《旅游新报》的遭遇还记忆犹新。在四川地震之后,这家媒体使用了几个模特在一堆“废墟”上拍照作为自己的地震“专辑”,结果招来全社会的口诛笔伐(外链出处)。事后有些人声辩说,那些“废墟”并非真正的废墟,也有人说,地震“专辑”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纪念大地震那灾难性的影响力。不管怎么说,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这个媒体从记者编辑到老总,完全缺乏必要的道德修养。别以为跟着全社会装着悲天悯人的样子,自个儿捐了钱就良心平安了,接下来做什么事就不是犯罪。
同理,今年台湾的风灾也让很多人长了眼。在这儿就不多说了,讨论已经够多。有人羡慕台湾的言论自由。没错,风灾来临,大家都看到了这个宝岛上言论自由有多么充分。可是反过来说,无节制的言论自由,那就意味着这个社会没有道德底线。对于那些即使老百姓受灾,也要给自己扣顶绿冠的媒体来说,不存在道德底线。如果整个社会都跟着疯狂,那这个社会就彻底没救了。
如果我们光是嘲笑台湾而不自省,那么中国大陆的媒体遭人诟病的日子就远远谈不上结束。我们的许多媒体工作者缺乏一种大是大非的判断能力,换言之,容易出现是非不分的情况,喜欢跟着整个社会鼓噪。我这儿有一个事例,不知道是否可以用于说明这一点:今年石首事件发生的时候,我的一个编辑同事将香港媒体采访的图片(有血腥镜头)发到编辑部的内部邮箱,并表达了激烈的态度(当然是不利于官方的态度),引发了我跟他在msn上的争论。
这位同事坚持认为,香港媒体报道的石首事件才是事实的真相。我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这种说法,但是我告诉他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香港媒体惯于用大幅有冲击力的照片渲染事实;第二,在这份报道当中,香港媒体采用了一边倒的报道方式,立场鲜明地站在“受害者”一边。接下来基本上我们之间互相无法说服对方,下面是msn记录的一部分:
同事:那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断。
我:所以,自己的判断不等于别人的判断之时,在传递信息的时候最好不要加上自己的判断。
同事:我没有加自己的判断啊。
我:不,里面的信息是一边倒的。
同事:我没有说过一句啊,全部都是转来的。
我:这就是一种倾向。
同事:另外一方的在网上就看到了。
我:有多少人看了你的这个东西,会主动去搜索另一方的?
同事:我也只是给大家看看,官方没说的东西。
这次辩论闹得比较大。我也没法说服我这个同事。最后我对他说:“有时候你做事情缺少一种政治上的直觉,还是凭着道德感来做的。这种品质在生活当中叫做正直。但是在真正的政治领域,这叫做问题。不论是做国际新闻还是国内新闻,我们都需要用政治敏锐感取代道德判断,这对我们的工作来说,是一种必须。”
这里我所说的“政治敏锐感”,并不是官方媒体所秉持的那种“跟党走”的做法,而是一种可以判断出新闻事件本身性质的感觉。在我个人的世界观当中,如果不对新闻事件保持一定的批判性,那么很容易就会堕入“非黑即白”的窠臼当中。“一边倒”是新闻工作者的大忌(当然,直属真理部管辖的媒体往往可以排除在外)。很多新闻,包括现在流行的“气候变化”、“巴以冲突”,“伊朗核问题”,如果仅仅采纳了一边倒的看法,从此就无法跳出那个思维的窠臼。我之所以跟这位同事辩论,倒不是他相信了香港媒体的说法。他信什么和我无关。他的问题是将这些东西放在我们的内部邮箱里,让所有编辑们都看到了。用传播学的说法,就是把mass communication(大众传播)变成了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人际传播),无意中放大了传播的效果。这就好比一个人本来是从电视当中接收信息,现在变成了一次会议上用ppt展示信息,其影响各有不同。这里还需要补充一句,这个同事所转发的香港媒体的报道,是被GFW拒之门外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这个同事转发这些信息所发挥的影响力更大。
我和这位同事争论的起因之一还是源于香港媒体关于石首时间的一边倒报道。至于官方的报道(这里特指中央媒体,而不是当地媒体),我个人认为算不上一边倒。官方的报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部分真相。这些真相当中包括冲突的表面事实:如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伤亡。但是在做这些报道的时候,在细节上做了许多模糊处理,留下了进一步报道的空间。在肩负政治责任的情况之下,官方媒体的报道是谨慎的,用一句找骂的说法,是和谐的。而香港媒体过于放大了现场的冲突,制造了轰动效应。当他们需要对这条新闻再度跟进的时候,说死的话已经不能改变。后期报道就会流于形式。我没有做过这方面的有关研究,但是我推测:香港媒体报道当中的现场感要远远强于官媒。至于长远报道,官媒和港媒究竟孰优孰劣,很遗憾,我看到的两者都只有短板。前者有可能遭到干预,后者则会屈服于市场。
回到我原来那个“半个普世价值者”的说法上来,总得要把自己的立场说清楚一点。
我觉得么,世界上的确有些东西是普世的。但是制度不是普世的。民主选举等等是一种制度,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人的存在,总有对生活的期待和向往,有着种种美好的感情和高尚的审美能力。这些都是普世的。如何在不同情况之下用合理的手段达到维持自身存在的最高境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不起,话题越说越大,打不住了。回头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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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媒体·言论·普世价值(一)
🙂【原创】媒体·言论·普世价值(四) 77 梦秋 字12109 2009-10-24 19:52:36
🙂没争议的呢,没争议的还叫新闻吗?…… 1 曾自洲 字242 2009-10-27 07:46:23
🙂应该把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区别开来 11 明日枯荷包 字630 2009-10-27 07:11:38
🙂我有个朋友也是南方系的 2 jbttm 字116 2009-10-26 22:59:30
🙂《Frost, Nixon》就是个很好的示范 1 鹦鹉 字204 2009-10-26 08:53:46
🙂媒体,就是个战场 3 行路人pacers 字376 2009-10-26 02:57:46
🙂赞同! 1 鹦鹉 字120 2009-10-26 08: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