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长篇连载》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萨评版 原作 无语中 -- 萨苏
李富贵看到就在自己的炮口升起烟雾的同时太平军开始了冲锋,“反应还真够快的,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你们得跑上将近一公里才能到我的面前哪。”李富贵喃喃自语。[萨评:都是步兵?看来我的预料有所错误,或者林凤翔已经饿得把马都宰了吃掉。从战斗来看,林凤翔作为战术家当之无愧,他的想法很好,并非与李富贵赌气,而是希望在李僧合流前先干掉比较“弱”的李富贵,可惜的是他也低估了李富贵的战斗力。所谓有的仗就是拿破仑来也打不赢,大概就是这样的战斗了]
炮兵不断的调整炮口的角度,而太平军也早早的把阵型散开,[萨评: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了避免炮弹的杀伤,步兵在无法抵挡的时候,把队形散开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过这样以后,冲到对方面前的时候,突击的力量也就不容易集中了,毕竟太平军使用的还是冷兵器为主]一切都和以前一样,现在只等排枪过后对手出现混乱,这个时代的战争还真是很容易,就像是事先用程序编好了一样。
透过排枪的烟雾李富贵发现事情并未有按照自己的预想进行,的确不断的有大片大片的太平军战士倒下,可是太平军冲锋的速度却没有丝毫降低,他们完全无视同伴的死亡,甚至不会扭头看上一眼,完全是不要命的向前冲。[萨评:洪教主来了?]看到手榴弹也没有给对手的心理产生什么作用,李富贵开始感到不安了,按照原来的计算自己面对的应当是一支缺衣少穿、疲惫不堪的队伍,可是为什么现在却碰上了一群疯子。
手榴弹之后当然就是肉搏了,谁又能想到这群士兵在奔跑了将近一公里之后仍然具有这么大的动能,[萨评:的确如此,按照二战中各军操典,冲锋的路线不得超过四百米的,真要冲一公里,士兵的体能耗尽还怎么打?]在一阵撕心裂肺的呐喊声后,终于听到了金属碰撞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双方阵型上的差异富贵军很可能抵挡不住这第一次冲击,在肉搏中刺刀毕竟不能和大刀长矛相比,现在的富贵军只能凭借整齐的队形苦苦支撑。
李富贵现在不知道该做什么,到现在为止他作战从不留预备队,因为他认为既然自己掌握着远程火力的优势,那么在开战时多投入一份力量,就可以在交手前多消灭敌人一份力量,更早的确立自己的优势。可是现在战况胶着,他却完全无法可想,太平军甚至开始向他的帅旗方向挤压过来,在这个方向上的太平军非常密集,其中有一个穿着金袍的将领势如疯虎,他的穿着如此刺眼居然刚才没别打死,还真是奇怪。这时卫队长胡苏已经带领一个连的近卫顶上去了,据说这小子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刀枪不入,这时候不用还更待何时。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战况从激烈变成了惨烈,两个浑身浴血的巨人在搏斗,都在等待着对手的不支倒地。这时离富贵突然看到炮兵团离开阵地向着胶着的战线开来,可是他们手上没有武器啊。这些炮兵来到前面就地寻找武器加入战斗,那些找不到武器的士兵就开始向着敌人的后方投掷手榴弹。
改变战局的时刻终于到来,李福贵放在左翼的骑兵凭借其强大的攻击力摆脱了面前的纠缠,开始成为一支机动兵力,随之而来的就是太平军的战线开始一寸一寸消融。
战斗结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李富贵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战况报告,其实不用听报告也知道这一战,赔了,[萨评:这一部分看起来虽然热闹,但其中真实感多少有些下降,我以为这实际上反映了作者对这种和太平军战斗的厌恶,因此不肯下功夫在这上面,假如让他选择,这种战斗结束得越快越好,好让他马上返回去琢磨篡党夺权。可能在太平军营盘下面埋上几万公斤炸药,然后一秒钟之内解决战斗大概是最好的,包括林凤翔这样能打的将领,作者都有一种不自觉的尊敬,这文字难讨得好,所以匆匆写完了事。个人斗胆评价,此处双方都有比较大的破绽,对于林凤翔来说,明知对方火力极强,善于正面对战,却偏偏选择鸡蛋碰石头的打法,让部下送死,不合其名将身份,假如采取虚实结合的打法,吸引富贵军攻山,再采用类似十三检点回马枪的招数,或者预先埋伏部队,甚至穿插李富贵背后,战斗焦热中突然杀出,李富贵军有猝然崩溃的可能,更不要说还可能轻易夺取富贵军炮兵团放弃的大炮,那么鹿死谁手就难说了,这不是兄弟事后诸葛亮,这里面的林凤翔虽然勇敢,却有些有勇无谋的感觉。李富贵的错误呢?很简单,没有部署预备队是作者自己点出的,而在阵地前方没有放置拒马或者类似的装备,就比较遗憾了。二战中日军突袭瓜岛蜈蚣高地,美军就是在阵地前部署几道屋脊式铁丝网,将无畏冲锋的日军全部消灭在阵地前。这类防御设施,构造简单,当时完全可以制造,布放也不需要多少时间,却可以有效的将太平军隔离在冷兵器有效杀伤范围以外,没有这个部署,应该是富贵军伤亡惨重的一个原因,冷热兵器的对战,常常是伤亡对比极为悬殊的。英国人对战祖鲁军队的时候,伤亡比例达到过1:1,000!虽然祖鲁人也象此处的太平军一样剽悍]在这时卫队长跑来报告“抓住林凤翔了!”林凤翔,李富贵慢慢的咀嚼着这个名字,他倒真是没让自己失望,“在坡顶上把帅帐竖起来,我要在大帐里见他。”
胡素刚刚转身李富贵又叫住了他:“腿怎么跛了,挂彩了?你不是刀枪不如吗”
“那群长毛太阴了,给我下面来了一下,不过没什么事。”
下面挨了一下都没什么事,他还真是刀枪不入。
就在胡苏带着人手忙脚乱的搭帐篷的时候,战况报告送来了,李富贵盯着上面的数字久久不语,近两千的伤亡让他觉得想要吐血,真是一场皮鲁斯的胜利,[萨评:皮鲁斯国王在意大利打败罗马,但是自己也伤亡惨重,他拒绝属下恭维,清醒的认识到再有几次这样的胜利自己就全军覆没了。于是“惨胜”被称为皮鲁斯的胜利。]可是令他心痛得还不止这些,近万太平军只有不足一千人被俘,还个个带伤。“真是一群英勇的人啊,可是你们走错路了,为什么不能回头呢?”[萨评:那个时代,他也得有第二条路啊,你又没有组织个什么党,什么会的,人家能往哪儿走呢?]
李富贵在帅帐中看着被推进来的林凤翔,鲜血已经把他那金色的衣服完全染成了红色,大概不全是他的血吧,否则他就应该是被救护车送进来的。脸上的血污破坏了他原本打算露出的高傲表情,可是通过目光的对视,李富贵还是知道了这一点。
“我上次看到你的时候,你整个人金光闪闪比现在气派多了。”
“……”
李富贵看到林凤翔没有理他心想:现在大概不是耍幽默的时候,还是单刀直入的试一试吧,虽然李富贵对此并不抱多大希望“不知现在林将军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其实李某十分欣赏林将军的才干与为人,”
“住口,莫非你看我没有横刀战死沙场,因而轻视我不成。哼,林某纵横九省,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劝降,之所以没有在阵前自尽,实在是心有不甘。”
咦,有门,“不知林将军对什么不甘心呢?说出来或许在下可以帮得上忙。”他哪怕说不甘心在死前没有看到清廷灭亡大家也有商量。
“林某自入天国以来未逢对手,今日败于你手,我倒要在死前看看把我逼入此等绝境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英雄好汉。”
“不知林将军看过以后有何感想?”
“不过一无毛小儿,[萨评:这就是作者想要说的,林凤翔是豪杰,是好汉,是军事家,但是在战略上落后了李富贵整整一代,这才是他失败的原因。非战之罪也,真论打仗,十个李富贵也比不上一个林凤翔阿。李富贵赢在他的军队建设,他的装备建设上。李富贵的武装,在那个时代虽然先进,林凤翔或者僧格林沁不是完全不可能装备的,但是他们不可能专心于这些,因为作为传统的军人,那个时代的中国军事界,依然以谋略为第一要务,军事现代化的影子还如同幽灵一样在海角天涯徘徊,林,僧和李富贵有着观念上的差别。精神原子弹,毕竟不是真的原子弹。引申一句今天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很多问题上强硬而令对手忌殚,并不是我们现在的军事家比北洋政府的时代谋略上出色多少,而是有了原子弹,有了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军队]你不要以为林某中你计策,不知那块石碑是你所埋。”
他说话还真伤人,“不错,那块石碑是我叫人埋的,其实那的确不算个计策,只不过是我通过那块碑向林将军下了一封战书,林将军应战了而已。或许我只是一个无毛小儿,可是你这位天国的赫赫名将为什么会输给一个无毛小儿呢?那完全是因为你们的方向错了,如果林将军肯改铉更张,助我一臂之力的话,将来必不可限量。”[萨评:应该是一句实话,这可是军事人才阿]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林某心愿已了,有死无生。”
“林将军可以再考虑考虑,其实…”
“不必再絮絮叨叨了,林某不避凌迟前来看你一眼,莫要让我失望。”
李富贵沉思良久终于下了决心,掏出自己的手枪递给副官:“等我出去以后,把他毙了,然后写一份敌酋在帅帐中反抗被击毙的报告给我。”
就在李富贵从林凤翔身边擦身而过的时候,听到一个低低的近乎耳语的声音“谢了。”
“不客气。” [萨评:这是本章唯一真正闪光的地方,历史上的林凤翔是被叛徒出卖,活捉后押送北京凌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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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同鸭讲的滋味真不好受 chijun1973 字370 2004-09-08 01:01:04
第六十章点评完毕 萨苏 字0 2004-09-13 04:05:41
接下来太平天国离天京事变越来越近了,此后鸦片战争再起... 够忙的 闷雷 字766 2004-09-08 02:01:28
哦还有一条 ppw 字139 2004-09-08 02:07:56
第五十九章 皮鲁斯的胜利
第五十九章点评完毕 萨苏 字0 2004-09-13 03:21:14
哈奇开斯当时在纽约很不得志,他设计的(步枪定装弹)美国人不接纳 闷雷 字178 2004-09-08 02:24:35
总之呢, 求求作者和李富贵 ppw 字58 2004-09-08 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