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29)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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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34)

所谓徭役就是为国家基础建设尽义务,长城、阿房宫、始皇陵这些超大型工程固然是徭役,地方上的修桥铺路这些小工程同样也是徭役。

参加这些劳动的也是农闲时的农民,没办法那时候没有专业施工队。

参加徭役的农民不但是在为国家(或者地方)做义务劳动,而且还要自理食宿,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本人小时候,家乡的人们还是要参加这种性质的劳动,不过名字不是徭役了,而是换了个马甲,叫义务工。

免除那些产粮大户、纺织能手(耕织致粟帛多者)的徭役对普通农民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有奖励就要有处罚,那些不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是指商人),并且还经营不善破产了的,就罚他们(包括家属)给官方做没有任何自由和财产的奴隶。

这些不从事农业生产的行业(主要是指商业)所得的利润比种地高得多,对普通人的诱惑力也大得多,如果放任他们发展,极有可能造成农业生产的人员流失,是农业生产的天敌,但是国家和个人还都离不开他们,也称“末业”,细枝末节的行业。

既然不能完全消除他们,那就加大他们的风险,这些行业除了本身的经营风险,现在国家又给他们增加了政治风险。

商鞅采取这个措施的动机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这个措施一出来,我可以肯定,种地的人会增加不少,也算是从侧面加强了农业生产。

这个崇本抑末的指导思想一直指导了中国两千多年。

除了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商鞅还运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

在农耕时代,因为绝大部分的利益来源于土地这个有限资源,所以为了获得足够多的资源,人们必须联合起来(集体永远比个人更具有竞争力)。

最简单的联合就是家族内部的团结,这也是中国人特别重视血缘的主要原因。

这些大家族不仅是经济联合体,某种意义上还是政治联合体,他们用自己法律(家法)调整家族内部事务,用自己的方式处理家族之间的问题,或联合(婚姻)或斗争(械斗)。

大家族之间盘根错节的恩怨纠葛,对政府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不但虚化了政府的功能,也弱化了国家的动员能力,这在战国时代是很麻烦的,有可能仗打起来了,国家还在跟大家族扯皮。

商鞅解决大家族的方法很艺术、很技巧,没有武力,也没有血腥。

只是规定,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每个人的税赋增加一倍。

在经济压力下,大家族只好解体,NBA的奢侈税跟这个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拆分大家族的同时,商鞅还规定,对家族之间的相互械斗,政府将严惩不贷,这一方面保证了有足够数量的健康秦人为国征战,同时也加强了政府的权威。

在战国时代,加强经济建设,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是为了在残酷的国际环境中生存下来,这是最低目标。

高一点的目标就是去威胁别人的生存,提高自己生存的概率。

至少在商鞅时代,没人想到那个最高目标,一统天下。

不管是高目标,还是低目标,在战国混就要打仗。

打仗是一项风险极高的集体活动,头天晚上还在跟大家一起吃晚饭,第二天看日出的时候很可能就你一个人了。

你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日出,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任何事都可以吃大锅饭,打仗不能吃大锅饭。

工农业生产吃大锅饭,也就是降低了生产效率,经济上受点损失。

如果打仗也是吃大锅饭,干多(杀敌多)干少(杀敌少)一个样,干(上战场)和不干(不上战场)一个样,那么不止是这支军队完了,这个国家同样也完了。

军事活动绝对不能吃大锅饭,但是该怎么判定劳动效率呢?

一场仗下来,你说你勇敢,我说我无畏,没人会说自己一无是处。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遛的不是骡子也不是马,而是在战场上的收入。

个人认为,现阶段在中国搞企业,不用劳心费神的去学习所谓的国际先进管理经验,能够活学活用商鞅的军功赏罚就足够了。

先来看一下秦国的作战单位。

每五人设一个屯长(相当于班长),每一百人设一个百将(相当于连长),每五百人设一个五百主(相当于营长),每一千人设一个二五百主(冷眼一看,像是二百五,相当于团长)。

再往上,诸如国尉(相当于国防部长)、大将(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就是国家高级将领了,需要国君视具体情况任命,不一定常设。

每次出征前,秦国的将领们都会有一个法定的基本指标,相当于今天企业中的绩效工资。

不同的作战模式,基本指标也不一样。

城市攻坚战,斩首数要达到八千以上,野外运动战,斩首数要达到两千。

斩首难度不同,数目要求也相应的有所差别,公平合理。

如果完成了这个基本指标,此次出征的所有人就中了火锅奖,从小兵到大将都会受到国家的奖赏。

如果没有完成这个基本指标,只要你不是中高级将领(营长以上)就不要急着火上房。

班长和连长们赶紧回去清点一下自己的收入,如果手下争气捞到了三十三颗以上的首级,就可以喘口气了,爵位晋升一级算是有保障了。

三十三,是班长和连长们的法定指标。

班长和连长看上去似乎是旱涝保收,但是在商鞅的词典里从来就没有“旱涝保收”这个成语。

如果手下不争气,一点收获也没有,那班长和连长们自己就危险了,按规定,这种情况下,国家是要他们的脑袋的。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

能力小一点的小兵,日子就好过多了,只要能拎颗首级回来,就能保证拿到一级爵位,以后就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了,捞到了仕途上的第一桶金。

除了精神奖励,国家还会大方的附带上物质利益,一顷的土地,九亩的宅地,还给安排一名勤务兵。

这名勤务兵,在平常的时候,每个月无偿的为他服务六天,有战事的时候,要随军为他无限期服务。

这么看来,在大秦当一个小兵还是很滋润的,只要活着,哪怕没有拿到首级,也算是赚了(站着走下战场的人多少都会有这种想法)。

小兵同志,别高兴的太早了,翻翻商鞅大人的词典,随时都能翻到“风险”这个可恶的词语。

小兵也有小兵的风险。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还有四位同袍呢,这四位跟你组成了秦军最基本的作战单位,同时也跟你组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也就是俗话说的,一条绳上的蚂蚱。

如果其中有一位不地道,临阵脱逃,那你就要倒霉了,回去后(如果能够活着回去的话),你的领导会翻翻商鞅大人的律条,给你一个合适的处罚。

如果你有幸拎回一颗首级,那你也别琢磨国家的奖赏了,这颗首级正好抵消了你该受的刑罚。

风险和收益交织在一起,伴随着出征的秦军,没有哪一个可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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