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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杂谈毒品 -- 暮春三月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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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杂谈毒品(六)——一点讨论

从左上方开始,假设有100人体验了毒品,下图中的数字标出了各个箭头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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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初步结论:有12人走到了“戒毒过程”这个框,还有80人重新回到了“吸毒”这个选项(图中红线)。

同样的,我们可以对这80人再做一次分析,结果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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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这个循环可以无限地重复下去;但考虑到随着吸毒次数的增多,寻求戒断的难度就越大,循环中的绝大部分流向左下的RIP(Rest In Peace),流向“戒毒过程”的人几乎为0;因此只做三次计算。

最终流向“戒毒过程”的人数为:12+9.6+7.68=29.28,不过这只是到达“戒毒过程”人数,真正戒毒成功而得到解脱的人数只是其中的少数(小草取个乐观的数字,1-2人),大部分人又重新回到了左上方的方框。

上文说过,毒品的危害可以简化成:

1、吸毒后情绪失常所造成的危害他人(方框A,并且假设每次危害他人的行为都被英勇的警察叔叔发现、制止并送往强制戒毒);

2、寻找毒资、毒品过程中带来的犯罪、社会和卫生问题(方框B左边部分)。

结合上面的图,分析一下各种政策的影响:

1、努力减少毒品人群:

目前费效比较高的方式,包括宣传预防、社会协助等等;一方面减少开始的人数,另一方面增加已经吸毒者寻求戒毒的可能性。

2、合法化及敞开供应:利弊参半,很可能是解决一个小问题但造成更大的问题。

合法化解决了方框B中的部分社会问题,但这把更多的人推向了重复使用和寻求更强烈的替代品(方框A及左下的RIP);其次在实行上也是困难重重,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持有多少算合法、买卖是否控制等。

比如某国法律规定个人持有大麻20g以内合法,但某人想要100g的量怎么办?除去合法途径得到的20g,剩下的80g就要通过非法途径去搞,方框B依然存在。此外,大麻服用者还使用其它毒品,这时是不是对这些毒品也要合法化?如果不合法,不又是重新回到方框B?

极端一下,政府极端慷慨,所有毒品敞开免费供应,方框B消失,流向“戒毒过程”的人数略有增加,但更多的人流向方框A和左下的RIP,表面上看毒品问题解决不少,实际上是拆东墙补西墙。

再联想一下,合法化也好、敞开供应也好,降低了个人获得毒品的门槛,同时也降低了利用毒品进行犯罪的门槛,这时又该怎么办?

最大的缺点在于,合法化扩大了毒品人群和种类,在一旦接触毒品就极难回头的现实下,这样的措施算不算间接伤(杀)人?

3、从“戒毒过程”着眼

戒毒过程中,还是以戒毒者自身努力为主。现有医学条件下用手术手段戒除毒瘾并非不可能,但绝对会引起“伦理”灾难。(可见国内某戒毒所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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