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维和牺牲8人追悼会规格超常之高 -- 十年一觉
这个,丧葬改革已有近20年了,追悼会等形式已经取消。外链出处
(1991年6月26日)
建国以来,我们党所倡导并要求共产党员带头实行的以破除迷信、丧事简办、遗体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对于移风易俗、推动社会风气的进步,产生了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响应。近几年来,党内许多老同志和人民群众就进一步实行丧事改革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去年,中央向党内转发的中央顾问委员会27位老同志《关于取消向遗体告别仪式的建议》,得到了全党同志的拥护。徐向前、蔡畅、李一氓等不少老同志生前都留下后事从简、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的遗嘱,为全党作出了榜样。中央高度评价这些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和博大胸怀,并号召全党同志向他们学习。中央认为,坚持丧事简办,其意义不仅在于节约人力物力,而且在于体现了共产党人为人民的利益奋斗终身的根本宗旨。它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对逝世同志最好的纪念,就是发扬他们的革命精神,继续他们未竟的事业。中央要求党和国家高级干部在坚持丧事改革上作全党和全社会的表率。为此,对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通知如下:
一、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丧事应本着从简的原则,由组织办理,家属、亲友要积极配合。对逝世者生前关于丧事简办的愿望,组织和家属、亲友应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二、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开追悼会。
三、逝世者的生平由组织负责撰写。家属、亲友可以向组织提供有关情况,但不应干预。
四、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除个别经中央批准按有关民族、宗教礼仪办理丧事外,均实行火葬,骨灰安放在当地公墓,不另建骨灰存放点,不修墓建碑。对提出不保留骨灰的,提倡骨灰就地就近处理,不组织到外地撒散。
五、党和国家高级干部逝世后,只公布逝世者的简要生平。要特殊报道的,须经中央批准,并着重报道对逝世者生前业绩、品德的缅怀。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现在只是“送别”(有时也用不严格的“告别”说法),即领导人只是露一下面,其实跟“国葬”并不一样。破例只有一次,即当年为邓公召开追悼大会。在现有条件下,规格上九常委全数出席已经是很高了,但并非最高。当然这次并非送别高级领导人,不能进行完全比较。仅从出面的高层领导人看,还非最高,还应有:1)在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距离全数出席有多大差距;2)江总是否出面。可以参考下近期的:
而其他规格,比如新闻报道的规格、降旗机关的规格等等,都可以做一参照。
比之10多年前邵云环等驻南使馆人员遇难一事,也是有些差别的。这个当然得先刨去背景环境等因素才能比较。
1999年:接机迎骨灰的,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领导丁关根、张万年、罗干、钱其琛、曾庆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王忠禹,全国政协副主席胡启立;
2010年:接机迎灵的,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领导徐才厚、令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国务委员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全国政协副主席钱运录;
1999年:机场有简短的迎接仪式,新华社、光明日报社举行悼念仪式;
2010年:机场举行迎灵仪式;
1999年:悼念仪式上,在京政治局常委出席(李瑞环在国外访问);
2010年:九常委送别;
1999年:“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在地,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
埃及、阿根廷、泰国、孟加拉国、加蓬、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瑞典、芬兰、新西兰等国家和联合国、欧盟等组织的驻华机构下半旗志哀。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比利时、挪威、波兰、匈牙利、土耳其、西班牙、葡萄牙、丹麦、希腊、捷克等一些北约国家驻华使馆今天也下了半旗。”
2010年:公安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降旗致哀。
另外,这个礼数问题。。。上面丧葬改革还是温家宝任中办主任时出台的。他若不懂,那在任的中央领导就不会有人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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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机关和强力机关,上御民之器也。 1 也要崛起 字0 2010-01-22 07:04:32
🙂我也是这么想的,要加排人手了么 龙王临天下 字0 2010-01-21 23:35:18
🙂九常全出有些过了,今后还有什么更高的规格可用呢 1 老孔老孔 字258 2010-01-21 23:28:39
🙂一点回复
🙂再说几句 1 老孔老孔 字469 2010-01-22 21:20:00
🙂要说遵循的葬礼的的传统么也应该是周礼 2 艾昭 字102 2010-01-23 07:20:22
🙂驴兄出手果然引经据典。 一个炸弹 字0 2010-01-22 16:24:46
🙂我的看法: 4 viva02 字598 2010-01-21 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