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初来.说一说不该说的话.文革的记忆! -- 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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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偷青谷子是回家喂猪去了吧?

老观,您已有两个帖子讲到偷青谷子的事,俺相信您说的都是事实。可是,您既然说了青谷子人是没法吃的,那就可以直接推论说他偷了青谷子是回家喂猪喂鸡的好了。这在1975年的农村绝对是一个大于95%的大概率事件。

您陈述的逻辑关系是这样的:

事实:75年有人偷了青谷子,而青谷子人是没法吃的。

推论: ===》那是因为偷青谷子的人太饿了。

进而推论:===》那是因为文革和那个党太邪恶了。

以上两步推论的因果关系在农村都是小概率事件。用小概率事件来控诉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是不公平的。1975年的农村,全国范围来讲,因为已连续丰收多年,并不存在大范围的饥饿,这个您可以查到当时的全国粮食产量。而农村的实际粮食产量比这些统计数据的数字还要高些,这是因为从六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普遍存在着瞒产私分,瞒产私分这件事,社员和生产队干部是积极实行的,大队村干部是假装不知道的,公社和县以上干部为追求政绩是要打击的,反而是主席出面支持瞒产私分。

即便是有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家里粮食接不上的,通常都是找邻居或生产队借一点度过,反正新粮再有十天半月就下来了。还有在俺们那里,哪家青黄不接时借了生产队的粮食一般是不要还的,其他社员也不提意见。为什么?原因有两点:1)你总不能看着他们挨饿吧,2)这些缺粮户往往是家里年轻人口多,饭量大,粮食消耗快的。可生产队的生产还主要靠这些年轻人出力不是?怎么能让他们缺粮呢?这也是为什么每到粮食分配时节的生产队大会上总有一番“人7劳3”和“人6劳4”之间取舍的争论。“人7劳3”:是指可分配粮食的70%按人头均分,30%按工分均分。可分配粮食:是指生产队打下的粮食在扣除交公粮、卖余粮、生产队的种子粮、饲料粮、公积粮、公益粮、储备粮等等之后的部分,社员的口粮全部来自这一部分。

小偷小摸这件事,一般并不特别因为什么,反而更多的情况是一种习惯生活方式和病态心理,偷者恒偷,不偷者恒不偷。像萨大讲的那个“老流氓”,强奸完了总要从受害者家里顺点东西走,不是因为他缺那些东西,而是一种习惯。偷没法吃的青谷子回家,俺更相信是偷回家喂猪而不是因为肚子饿。

俺是赞成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也是拥护改革开放的。但是俺不拥护用有人偷不能吃的粮食来控诉集体化。你知道,大凡做了缺德事的人,总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拦路抢劫是因为家里有八十岁老母要养活,小偷小摸是因为家里有哦哦待哺的小儿。。。。俺见过不少因惯偷、流氓甚至刑事犯罪而被劳教的人,都说自己是受了文革迫害才被劳教的。以至于让俺都产生逆反心理了:凡是听到有人控诉受迫害,俺禁不住就会想:这小子屁股上沾了什么屎?需要用文革这块抹布来擦。

不相信的话,您可以打电话给文怀沙大师,问一问他因为什么事他曾被劳教,他一定会告诉你是因为他文革中写信给江青骂了她一顿 ...。可他被劳教这事发生在1963年呀。

如果您觉得一个例子不够的话,可以到网上搜搜,看看那些提到文革中受迫害的句子有几个有明确的逻辑主语、时间状语和原因状语的?太少了。为什么故意含含糊糊?说清楚了屁股上的屎要现出来了。文革当中是有冤假错案,可现在是瘦猪哼哼,肥猪也哼哼。瘦猪肥猪比例占多少?看看有多少那种含糊不清的句子就会知道。

俺的经验是:看法院的布告比听案犯家属的陈述要可靠得多。

您讲的故事,很多听起来是从案犯家属那里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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