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再说物业税 -- 炎言
共:💬65 🌺47
复 我指的是用途。
物业税没有任何法理方面的疑问,总原则应该是“地方收,地方用”,量入为出,量出为入,稳定中有增有降。如果能做到这些,就是多赢的局面:
1。地方政府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可以不断改善市政建设,也可以减少短期行为;
2。良好的环境使得地区内的物业很容易保值,不会出现房子盖完了就没人管的局面;
3。物业税增加了炒家的成本和风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作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不是,是按照财产受政府管理费。 赫然 字0 2010-02-04 09:53:37
🙂英文是Property Tax 加东 字91 2010-02-04 10:21:36
🙂我指的是用途。 赫然 字137 2010-02-04 10:33:39
🙂同意
🙂炎言说的是中国呀 redapp 字121 2010-01-31 21:56:46
😥全世界都收财产税,为什么中国会有法理问题? 加东 字388 2010-02-01 07:46:30
🙂如果一个人房子多就要收税 1 布平 字508 2010-02-04 00:58:45
😏乱引伸是矫情 1 加东 字261 2010-02-04 09: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