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连自己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那您在这儿做什么?消遣各位网友?
至于说法律,也没有什么可灰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明白白,连解释都不用。至于检察院为什么没起诉那就不是山某能知道的了。往好了想是警察和检察院放了这些人一马,住坏了想就是这些人用不知道什么方法摆平了司法。
至于说那些与绑架孩子的人同流的人们,是不是组织那不是网上几句话说了算的事儿。同样是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绑架孩子是罪,那么这些跟着起哄的家伙就是组织。叫什么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做的事。
别在这儿说这些人不得利。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就是得利。这些人自己不是很爽吗?不是觉得自己很对吗?看来你对把这些人和人贩子等同不是很满意,那不要紧,给你一个不得利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自己不得利,只是爽了一把。说来象什么?和强奸有多象。挑一个来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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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啥也不想说,只是想做个记录 酥油茶 字297 2010-02-19 00:21:09
🙂记录有医生,你的记录从那儿来? 5 渔樵山人 字520 2010-02-19 07:41:11
🙂就在记这些网上的信息,真实病例恐怕我们永远看不到了 酥油茶 字427 2010-02-19 16:05:28
🙂知道是不真实的你还说什么呢?
🙂你知道是不真实的吗? 酥油茶 字205 2010-02-19 21:20:58
🙂这叫什么话 4 渔樵山人 字270 2010-02-19 21:52:13
🙂中国正常小孩子住院父母是看护的 1 7 酥油茶 字150 2010-02-19 22:21:12
🙂记下来,记下来,除了一笔糊涂账还有什么呢? 3 渔樵山人 字241 2010-02-19 23: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