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拉美化:“中国模式”有多独特 -- 土拨鼠yuanap
说颜色革命之前乌克兰没有民主体制那是胡说。在制度的文本上乌克兰跟西方没有质的差异,颜色革命只是把政治斗争镀金,技术上的民主体制早建立起来了。乌克兰在91年后的制度在文本上并完全可以算西方框架之内。至于舞弊、权力干预,那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制度是不可能解决其根源的。愿赌服输才叫迈进民主的门槛,搞起来的东西再去拆掉倒回去没有意义,连这种最低级要求都满足不到还是别说自己要跟德先生如何如何,先打场流血或不流血的内战解决纷争再去攀德先生。
乌新宪法确立的国家政体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三权分立原则
乌宪法规定,乌克兰国家政权的实施,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即国家的立法、司法和执行权力,均按宪法规定的界限各自实施其权限。
乌宪法的这一规定,旨在通过三权分立原则建立一种使三权之间既能相互约束和制衡,又能彼此协同的机制,以防止权力过份集中出现的弊病。
二、民主原则
乌宪法规定,乌是民主国家。
对于涉及人民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体现民主原则,宪法规定,公民有权通过直接民主选举表达自己的意志。乌各级政权,均通过民主选举办法产生。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 总统,由全国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乌国家立法机关— — 国会中的议员,在全国各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议会民主是体现民主政权的重要方面。有关议会的选举制度、决策程序、权限范围、议员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均做出相应规定。
对涉及全民族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全体公民可通过全民投票即全民公决方式决定。全民公决的结果,法律效力至高无上,超过总统和议会的决定。
(
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首脑,负责保证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保证宪法得以履行和社会和谐。
总统通过全体公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统当选人的年令不得低于35岁,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不能再接受其它代表委任状,不能从事其它有报酬的或经营性活动,不能成为旨在获取利润机构或企业监督机构的领导成员。
议会选举是国家民主的重要保障。
乌克兰国家议会的议员,按宪法规定在规定的选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只有当被选出的议员人数达到宪法规定的议员总数(450名)的三分之二,国家议会才是“有全权的议会”。
议员要通过无记名投票的直接的平等普选方式产生。当选的议员任期4年。议员候选人需具备的条件是:具有选举权的年满21岁的并在乌克兰领土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的乌克兰公民。
议员的例行选举日期,规定为要在议会任期(4年)结束之前,即第四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天进行。
在出现议会被总统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对议员的选举,要在国会解散之日起60天内进行。
具体选举日期由总统具体规定,选举程序按国家宪法的规定进行。
在国家议会为选定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它重要机构领导人(如乌最高检察长、最高法院法官、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等)而进行投票时,无论采取公开或不公开投票方式,票数必须达到议会议席的三分之二才能形成决定。国家议会议员的投票,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三、总统选举
乌克兰宪法规定,总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直接的平等普选方式。
总统候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是:年令超过35岁、具有选举权的乌克兰公民,并在选举之日前在乌连续居住10年以上及掌握乌克兰国语— 乌克兰语。
总统任期为5年,同一人任总统职务不能超过连续两届(10年)。
国家总统的例行选举,须在总统任职期结束之前进行,即在总统任职第五年十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天举行。如果总统的权限因某一原因(退休、健康、死亡、受到议会弹劾)而提前终止时,按宪法规定,要在90天内选出新总统。总统选举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为了国家整体利益,有时需要国家直接发钱给企业 2 思想的行者 字608 2010-02-28 20:03:23
🙂同意!集中力量先整死其他势力。 1 杜撰 字0 2010-03-01 19:44:45
🙂财金杂志也是南方系的? 6 廣雅疏證 字703 2010-02-25 22:04:06
🙂乌克兰
🙂选举:我选上了是民主的胜利,没选上就是舞弊,我们要颜色革 2 土拨鼠yuanap 字179 2010-02-26 08:41:45
🙂换句话说西方掌握了民主的解释权 1 思想的行者 字170 2010-02-28 05:04:39
🙂米洛舍维奇也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3 土拨鼠yuanap 字138 2010-02-28 05:25:52
🙂我一大早看见这个帖子了,心情很烦躁 27 xyz熊 字959 2010-02-25 19: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