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薄熙来: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 自己却不干事 -- 土拨鼠yuanap
在中国来说,律师从来就是混口饭吃,离所谓精英还差的太远太远。
不要总拿欧美律师的形象和地位来比照中国的律师。
当然,中国的律师整体素质还比较差,看看美国选拔法学人才的LSAT考试,和国内教育对比,我们把逻辑与思辨这些法律最光辉的基石抽去,剩下的只是记忆。额,偏了点题。
对于刑诉律师来说,这个群体是最接近老百姓且最被老百姓知晓的群体,在律师圈子里却是最危险,最不赚钱也没几个人愿意去的群体。也许在这种背景下,只有象李庄这种有背景有关系的,自以为在国家机器的juggernaut下还能生存的,或者是那些出道不久,没关系没实力,要生活要吃饭的新人才会接刑事案件。
因为绝大部分优秀的法律人才最想去的地方是做非讼业务而不是选择维护所谓正义,价值。这其实是很悲哀的事情,尤其在中国,公权机构是非常强大的,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如果再对可怜的辩护权横加各种道德指责,俺觉得是比较值得商榷的。
“When an end is lawful and obligatory,the indispensable means to it are also lawful and obligatory.”---Abraham Lincoln
在重庆这个事件中,李庄的表现可以认为是败类,可以认为是亵渎,这是一个结果。也许体现了政府实现实质正义的决心和手腕。但不管目标如何正义,结果如何公平深得人心,过程的不正义只会让这个正义的结果黯淡。因为,我们不知道当你为了正义不折手段时这个正义还有什么价值。
换一个角度,如果说象李庄或其他很有背景很有势力很有关系的人在正义的审判面前都能如此被玩弄程序,那绝大多数白纸一张的老百姓,当他们站在巴掌大的被告席上又能如何?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对两者区别认识的过程也就体现着法治进步的过程。
如果对一个死刑犯对一个无恶不作的人都能给予正义的保障和审判,那一个普通老百姓也许还真可以信赖这个代表正义的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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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今上反腐就是从公检法开始... 17 子玉 字268 2010-03-06 05:44:35
🙂“哪一个界别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73 Emyn 字1166 2010-03-06 05:16:03
🙂说到点子上了! 2 天白 字288 2010-03-07 18:20:45
🙂怎么说呢
🙂del lix 字0 2011-04-08 06:32:17
🙂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人/事可避免道德指责 3 类反词典 字258 2010-03-07 03:43:23
🙂不能同意"过程的不正义只会让这个正义的结果黯淡" 3 Emyn 字132 2010-03-06 20:00:17
🙂老兄,你最好先去搞清楚什么是程序正义再说呀! hzwj200 字28 2010-03-06 20: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