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大侦探福尔摩斯》看男人的情商 -- 达闻奇
先说一下本人看福尔摩斯的历史:大概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看《血字的研究》,从第一部看到第四部,断断续续的看了十年。
先归纳一下福尔摩斯的破案手法:极强的细节捕捉能力,详尽的现场勘查和证人、证物调查(前期调研),加之丰富的联想能力、办案经验、严密的推理相结合(中期整合),和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挖掘(警队,报纸舆论,涉案相关人员,甚至小流浪者团队),最终鉴定、捕捉罪犯。
福尔摩斯探案的一个特点是,罪犯往往就藏在已知人员中,大家都认识他是谁,但却想不到他就是罪犯。这就是侦探异于常人的地方。同时,在整个破案过程中,侦探与罪犯是有互动的,这就避免了魔术式的黑箱操作把罪犯当道具,破案成了呆板的大变活人。罪犯总是慢慢浮现身影,而侦探比常人看的深,想得远,反应也更快。对侦探和罪犯间的博弈描写最精彩的要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这个案子里,早早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斯台普吞,但案情并未变得平淡如水。相反,福尔摩斯采取了和以往不同的办法,运用智慧远程遥控华生,与罪犯共同演绎了一出请君入瓮的好戏。最终案犯伏法,真相大白。
从福尔摩斯开始,侦探不再是安坐扶手椅中就能破案的智者,而是身体力行、脑体合一的能手。就像上面一个朋友指出的,福尔摩斯是个深入生活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往来,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中有职业的律师、警探,几乎任何人都能成为他的朋友。这确保了他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和生活体验。就像群众版《全集》的译序所说(王逢振):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同时,侦探小说的写作模式也有一个演变。从早期爱伦坡塑造的侦探杜邦来看,最初的侦探小说的核心往往是:“谁犯了罪?”这要求破案过程注意那些具有甄别性的细节,以及罪犯掩盖犯罪事实的技巧,强调罪犯与常人的异同点。而后来的侦探/犯罪/推理小说更多的关注“为什么犯罪”,更加关注犯罪的动机和罪犯的心理模式。现在热门的美剧CSI(犯罪现场调查)比较偏重前者,而《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s)是后者的杰出代表。
而福尔摩斯探案,可以说是两者的综合。他既注意那些不为常人所知的细节,又考虑罪犯可能的心理动因,从两方面合一来排查案情,锁定案犯。这是侦探小说写作的一个重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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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米亚丑闻?谢谢! 3 达闻奇 字0 2010-03-09 19:01:54
🙂值得八卦的是演华生的Jude Law 天涯睡客 字30 2010-03-08 05:25:55
🙂天才雷普利? 达闻奇 字6 2010-03-08 05:29:09
🙂(二)我看福尔摩斯
🙂勾起我的记忆了 依古比古 字162 2010-04-04 06:25:46
🙂话说我看福尔摩斯的时候太小了 达闻奇 字23 2010-04-04 06:59:23
🙂写的真好 二猪二 字94 2010-03-09 23:50:23
🙂现在是这样的 3 达闻奇 字312 2010-03-10 02:06:43